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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犯法! 偵查佐酒駕狂飆 闖紅燈猛撞前車

EBC 東森新聞

更新於 03月01日07:42 • 發布於 03月01日07:42

竟然有警察知法犯法!花蓮縣鳳林警分局王姓偵查佐聚餐喝酒後還開車,沿途飆車、闖紅燈,結果撞到前方轎車,害一對夫妻受傷。這一名酒駕的偵查佐酒測值竟然高達0.63,依照公共危險罪送辦,王姓偵查佐也被記大過。

綠燈亮起,轎車才剛起步,下一秒。遭撞駕駛vs.太太:「X,啊!怎麼了,後面有車子撞過來,我的天,老公你還好嗎?」

遭撞駕駛夫妻驚魂未定,連講話都在發抖,因為這一下真的撞很大力。從後方行車紀錄器來看,肇事的轎車完全沒減速,直接追撞車尾,還撞第二下。遭撞的轎車車尾整個凹進去,零件裸露出來,連車牌也變形。

遭撞林姓駕駛:「被撞的時候,我以為我是被砂石車或是大卡車撞,我剛被撞的時候,大概前半分鐘頭是暈的。我老婆因為她受傷,她跟我講說她沒辦法坐立起來,沒辦法動。」

後續肇事駕駛才慢悠悠下車關心,但他身上竟飄出濃濃酒味。警方:「來,吹氣吹氣。」

警方對肇事駕駛實施酒測,確認酒測值0.63,誇張的是對方身分竟然是警察,知法犯法。車禍地點就在花蓮鳳林台九線,昨(28)日晚間7點多,肇事的鳳林分局王姓偵查佐和朋友聚餐喝酒,先搭計程車回警局,接著又開車回家,一路上高速狂飆,甚至闖紅燈,從後方猛烈追撞前車。

遭追撞的58歲林姓駕駛頭部腦震盪,57歲妻子四肢多處擦傷,肇事的王姓偵查佐則是胸悶身體不適,3人送醫救治後,所幸沒有生命危險。

鳳林分局長劉玉祥:「本案酒駕事實明確,酒測值已達刑責標準,依公共危險罪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員警知法犯法,警局火速祭出重懲,對肇事王姓偵查佐記一大過處分,拔掉偵查佐職位,調離現職,強調絕不護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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