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新版「電子簽章法」 明訂「數位簽章」效力並與國際接軌

中央廣播電臺

更新於 2024年03月29日00:55 • 發布於 2024年03月28日10:10 • 吳琍君採訪
數位部長唐鳳。(吳琍君攝)

行政院繼去年推出「打詐1.5」並修訂「打詐5法」後,針對名人持續遭網路冒用的亂象,今年還將修訂「電子簽章法」及「資通安全管理法」,同時研擬「打詐專法」,三管齊下打擊犯罪。不過目前只有「電子簽章法」已送到國會審議,修法重點則包括明訂「數位簽章」等同「印鑑證明」,同時與國際接軌等等。

視同印鑑證明 「數位簽章」可有效防堵網路冒名詐騙

行政院去年5月推出「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版」,並修訂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洗錢防制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等「打詐5法」,其中包括和Line、Google、Meta等跨國平台合作,下架涉嫌詐騙的帳號及冒名投資的廣告。

不過由於詐騙集團可以1人假冒上千位名人行騙,因此即使其中一個詐騙廣告被下架,其他999個假身分依舊可以繼續行騙。這也導致去年一整年,即使不含黑數,台灣的詐騙案件仍高達3萬8千件,投資詐騙的比例更快速攀升至2018年的3倍,而且不只透過網路廣告,還會從通訊軟體和群組下手,連不斷遭冒用的財信傳媒集團董事長謝金河都不堪其擾,痛批政府一點辦法都沒有!

也因此,數位發展部積極修訂2002年上路的「電子簽章法」,並於今年2月底獲行政院核定、送到立法院審議。其中一大修正重點就是明訂「數位簽章」為電子簽章的一種類型,同時明訂數位簽章須具備政府許可憑證機構所簽發的憑證,在法律上視同印鑑證明,具有推定為本人親自簽名或簽章的效力。

數位部長唐鳳指出,儘管META表示6月起就可以推動實名制廣告,但以宣稱有做實名認證的YouTube為例,它的驗章卻不是非常精確。因此,若「電子簽章法」修正三讀,未來上架投資廣告前,即須使用有憑證機構認證的數位簽章,有效遏止冒名詐騙的亂象。唐鳳說:『(原音)現在所謂的「實名認證」,大概就是去拍這個身分證正、反面或者護照,然後透過人工或半人工的方式來審核,那問題就是AI變造變得非常容易,所以審核的成本不斷增加。那「數位簽章」是一種電子簽章,它的特色是:這個簽名是透過政府機關認可的憑證機構,來確保這個章只有我能用,所以就是有類似「印鑑證明」效力的叫「數位簽章」。那數位簽章可以全自動地審核,而且同一個自然人,不管他用多少化名,如果他的一個詐騙廣告被下架,他下在其他平台的廣告也就可以一起下架。』

與國際接軌須安全相當 簽約互惠或技術對接

不過唐鳳坦言,若要強制網路投資廣告須採用數位簽章,仍需透過內政部正積極研擬的「打詐專法」,將網路廣告平台的主管機關從經濟部移到數位部,目前經濟部已原則同意,正在進行公告程序,「打詐專法」也會盡快報到行政院審議,未來數位部即可據此要求Line、Google、Meta、FB、YT、IG、TikTok、小紅書、OTT、Podcast等具規模的大型平台遵守相關的規範。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相關的規範涉及許多跨國企業,而且不只大型平台,隨著全球數位經濟、跨國金融和電子商務的浪潮,我國的電子簽章如何與國際對接、互認,也成為這次新版「電子簽章法」的修法重點。

以COVID-19疫情期間為例,各國一度都採用線上簽章的方式及文件,來代替傳統紙本,但台灣在這20多年來,仍缺乏認可國外電子簽章的齊一標準,也因此造成實務上、尤其是跨境使用時的不便。因此新法明訂:未來在安全條件相當、符合國際互惠或技術對接合作的原則下,可承認國際憑證機構簽發的憑證效力。唐鳳說:『(原音)本來是安全要相同以及跨國互惠,就是要簽一個條約,就是我們如果認對方的憑證,對方政府也要認我們的憑證。但是因為我們現在在條約簽訂上面並沒有那麼容易,所以我們現在是說,「技術對接」也是另外一種,技術對接就可以避免掉很多條約、法律跟政治。那簽章技術要互認,就是要靠國際標準組織,好比像說美國主管電子簽章技術的NIST或者是全球的ISO,那實際上我們現在大家平常用的像Adobe也有一個電子簽章,那當然我們的簽章,現在Adobe也正在審核要不要來認,Adobe的簽章,我們現在也有一個認許的程序。』

至於台灣現在的憑證認證機構,則包括「台灣網路認證公司(TWCA)」以及「中華電信」,只是未來如何與國際對接,以確保資安,恐怕還有待進一步規範。

電子簽章使用率偏低 公部門恐須加把勁

除了與國際接軌,還有一項重要環節,就是「電子簽章法」上路20多年來,目前採用「自然人憑證」的人數雖達900萬,但近2年來推動的「行動自然人憑證」,只有35萬人使用;至於民間自行約定的電子簽章使用率,仍在調查中。但不含地方政府在內,僅中央就有26個部會公告2千多項排除適用電子簽章法。

為此,數位部也參考其他國家的做法,在新版「電子簽章法」刪除「行政機關可公告排除適用電子簽章法」的規定,將於接下來3年內,透過公共建設的預算,與各部會合作,將系統升級到可以支援電子簽章和數位簽章,3年後,各機關除非立法排除,否則將一體適用。

但是新法卻在一開始就對司法院開了大門。主要原因就是電子簽章法的基本原則是雙方都同意使用,但部分司法程序涉及強制處分甚至人身自由,與電子簽章法「雙方合意」的精神不符。司法院民事廳法官張宇葭說:『(原音)那如果像、比如說判決的話,它透過平台傳送,那其實雙方都是同意用平台傳送的方式是沒有問題。但是比如說像要發拘票,拘票要轉為電子程序的話,那它沒有辦法相對人先同意我用電子的方式發拘票給他,我們事前是不會讓他知道我們要去拘提,所以可能各類的訴訟程序在刑事程序方面會比較多這個問題;像民事訴訟是解決私權紛爭,那它也會有一些保全程序的問題,就各類的訴訟性質它會不太一樣。』

此外,農委會漁業署也指出,遠洋漁船上的外籍漁民,因為在海外沒有電子簽章系統,只能採用紙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證期局也表示,公發股票股務處理準則第11條規定,要留存印鑑,而且要書面為之,這一類就必須修訂法規。

不過由於多數立委都認為,3年落日時程拖太久,建議祭出誘因,鼓勵各機關部門加速跟上數位浪潮。

延伸閱讀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獨/來不及參加女兒畢業典禮!婦人減重術後身亡控名醫醫療疏失

聯合新聞網
02

能源署官網連結導成人網站 數發部回應了

NOWNEWS今日新聞
03

基隆翁昏迷搶救13天不治!遺體「頭部外傷」不單純 逆孫暴力毆打遭收押

三立新聞網
04

少婦為嫁豪門被驗身!被迫「旁觀老公激戰酒店妹」仍沉溺其中 超狗血婚姻內幕曝光

鏡週刊
05

北港太子黑白通吃?內政部震怒辦到底

NOWNEWS今日新聞
06

全是蟑螂老鼠!桃園「米奇屋」17噸垃圾廚餘堆到家門關不上 鄰居崩潰

TVBS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3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