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密中國破產企業照常營運 外資遭「假死逃債」坑殺卻討償無門
路透社調查報導,中國一間肉品加工公司於2019年申請破產,迫使投資人放棄追討債務。不過,他們發現該公司違反中國破產法,不僅非法轉移資產,甚至在破產後還繼續營運,因此告上法院,但時至今日,他們仍無法透過中國法院獲得任何賠償。此案也加深外資對中國破產法執行力的疑慮。
路透社15日報導,一位曾在蘋果公司任職的退休主管希爾(Alan Hill)在2010年代透過美國上市的控股公司「Energroup Holdings」,向中國肉類加工公司「大連礎明集團」投資約10萬美元。雖然該公司多年未發放股息,但它曾為美國的跨國零售企業沃爾瑪(Walmart)供應豬肉,至少到2016年為止仍有獲利。不料,該公司於2019年申請破產時,讓希爾感到震驚。
投資人震驚不斷 破產公司竟仍營運賣產品
中國大連一家法院在2021年裁定將礎明公司清算,展開為期3年的程序,期間該公司拍賣資產、償還債務,這項決定迫使美國股東放棄追討未支付的股息。對於現年即將86歲的希爾來說,這筆投資損失令人難以承受,「我覺得自己被騙了。我原本想把那筆錢留給我的孩子們。」但更希爾震驚的還在後頭。
2024年6月,在法院宣布清算程序完成後近4個月,希爾和其他股東卻從中國食品監管部門得知,申請破產的礎明仍在營運。
根據大連市市場監管局發布的一份文件副本,礎明於去年6月通過了一次食品衛生與安全檢查,並獲發健康安全證書。路透社看到的照片顯示,印有「礎明」品牌的豬肉產品在去年11月仍流通於市面,包裝日期是去年5月。
路透社無法確認礎明是否仍在營業,但今年3月發現,在礎明最後登記的大連地址發現一間工廠仍在營運,現場掛有礎明標誌,但公司名稱略有不同,為「大連成三礎明食品加工公司」。該公司未對其與已清算的礎明之間的關係作出回應。此外,在大連的3處市場和1家超市內,銷售豬肉的攤位仍可見「礎明」的招牌,但包裝肉品的標籤上,寫的是另一家公司的中文名稱。
中國破產執行漏洞多或遭濫用 投資人恐被坑殺
路透社查閱數十份法院與公司資料,並訪問包括律師與投資人在內的9位人士,他們指出,隨著中國經濟放緩、破產案件增多,外界對中國破產程序可能遭到濫用的疑慮日益升高,也加深了投資人所面臨的風險。
這些人士表示,中國破產法在執行面上的漏洞,可能讓債權人暴露在不透明交易與惡意破產申請的風險中,例如企業為了逃避債務,或個人試圖侵占公司資產而濫用破產程序。
就礎明而言,一些投資人主張,礎明違反中國相關法規,包括未經股東同意就申請破產、不允許股東查閱財務帳目,以及在清算後仍繼續營運。
包括希爾在內的股東,曾於2018年8月在美國內華達州成功起訴礎明高層,指控他們非法轉移公司資產。然而,這些股東表示,他們至今無法透過中國法院獲得任何賠償。這起案件的細節,以及另一宗涉及中國開發商爭議性破產的案件,過去都未曾被媒體報導。
礎明破產程序違反中國法律 投資人申訴卻屢遭駁回
礎明公司唯一直接股東「Dalian Precious Sheen Investments Consulting Limited」董事長金坤(Jin Kun,音譯)表示,即使法院在上訴程序中裁定礎明必須開放財務帳目,礎明仍拒絕讓投資人查閱。金坤指出,這使得包括他們在內的債權人,無法評估礎明是否真的破產。「Dalian Precious Sheen」是美國Energroup間接持有的外商獨資企業。
金坤指控,礎明未經股東同意就申請破產,違反中國法律。金坤曾在礎明破產期間,向大連警方舉報礎明行為,但警方已「證據不足」為由拒絕立案。
金坤接著在2022年起訴礎明的破產管理人,理由是對方未披露公司相關資訊,但法院文件顯示,法官以「缺乏法律依據」為由駁回了此案。
以美國為例,公司只要面臨還債困難,就可申請破產重整;但在中國,企業必須證明其處於無利可圖的經營狀態才行。但律師與投資人對路透社表示,中國法院有時並不嚴格執行這項規定,未必要求企業充分證明虧損情況就准許進入破產或清算程序,這讓債權人風險大增。
以礎明案為例,投資人表示,該公司未提交足夠證據證明其破產條件。但法院文件中並未顯示礎明是否有提供此類資料,而大連法院對此亦未回應置評請求。
中國經濟疲軟 破產案件數2023年比2020年多1萬件
由於中國經濟長期放緩與房地產市場低迷,中國的破產案件正在增加。根據中國最高人民法院今年3月公布的數據,2023年中國法院處理了約3萬件破產案件,遠高於2020年的10132件。
雖然數據未揭示有多少案件屬於惡意破產,但有4名律師告訴路透社,隨著經濟放緩,惡意破產情況確實增加了。因為對公司管理者而言,申請破產也可能帶來某些好處。
鴻鵠律師事務所(Bird & Bird)上海分行合夥人沃納(Sven-Michael Werner)指出,破產申請一旦獲法院受理,公司將暫緩履行債務責任,債權人也無法強制執行追討。但他強調,一旦法院宣布清算,公司繼續經營就是違法行為。不過,他說的是一般原則,而非礎明案。
另外還有3位中國律師告訴路透社,公司在法院最終清算裁定後,必須在10天內依法註銷、停止存在。中國法律也規定,在特定情況下,股東有權查閱破產公司的財務帳目;若公司在程序中不提供帳目,將面臨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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