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江國慶冤死國賠案 國防部前部長陳肇敏等5軍官判賠5957萬確定

上報

更新於 2019年02月15日10:48 • 發布於 2019年02月15日10:48 • 王怡蓁
空軍士兵江國慶被指涉在營區姦殺5歲女童,1997年遭軍方冤枉槍決,江家向國防部前部長陳肇敏等6軍官求償共8844萬餘元,最高院確定。 (圖片取自民視新聞台YOU TUBE)

江國慶案是台灣重大的冤案之一,空軍士兵江國慶遭疑涉入1996年空軍作戰司令部營區的女童命案中,軍方成立專案小組進行調查。過程中,江國慶遭到非法手段刑求逼供,導致江國慶在一年不到的時間內判決定讞並遭處決。2000年,江國慶獲得平反,判江死刑的國防部北部軍事法院,需補償家屬1億318萬500元。北部軍事法院也提起訴訟,要求前國防部長陳肇敏等6名軍官各給付1474萬元的補償金。今最高法院宣判,駁回陳與軍事法院的上訴,全案確定。

案件起因於1996年時,原國防部空軍作戰司令部的營區福利站中,發現謝姓女童遭姦殺,當時陳肇敏召集北市刑警隊、憲兵指揮部等單位成立專案小組,並由軍法室統合各單位偵查。由於急於偵破,軍法室主任曹嘉生指示軍事檢察官黃瑞鵬以江國慶隱瞞、誤導事實由方向來偵辦。

陳肇敏召開會議裁示由不具軍法警察身份的反情報隊員來調查,在反情報隊中校參謀官柯仲慶擬定計畫下,由反情報對組員鄧震環、李植仁及何祖耀不當對江國慶刑求,江因而作出認罪自白。國防部於1997年覆判江死刑確定,並於1997年8月13日執行。2000年江獲得平反,2001無罪確定,江母親依刑事補償法,獲賠1億318萬。

一、二審皆判陳等5人須賠償共5957萬餘元,僅有一名黃姓軍官無則免賠,而陳肇敏與柯仲慶責任最大,皆須賠償1474萬餘元。

最高法院指出,江遭判處死刑的證據,除了自白書外,還有被指犯案時的長褲、衛生紙、兇刀,皆不足為犯罪證據,判處死刑的最大肇因爲江非任意性的自白,因此認定陳等人故意且重大的過失行為導致該冤案產生,因而需要補償。

在賠償的部分,合議庭斟酌陳等人之情節,認陳肇敏、曹嘉生、柯仲慶、何祖耀依序負擔補償事件的1/3、1/12、1/4、1/12責任。因北部軍事法院就陳肇敏及柯仲慶部分各僅請求1474萬0714元,故其應給付之金額依序為1474萬0714元、859萬8750元、1474萬0714元、859萬8750元。

延伸閱讀:【直播】時力新任黨主席 新竹市黨部主委邱顯智擔任

延伸閱讀:【直播】替王隆昌案申冤 民間司改會請求非常上訴

★快加入 《上報》 好友!看更多深度新聞★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木箱中的身軀、三顆鈕扣與「刣人埔」傳說──台北植物園遺址出土人骨之謎

報導者
02

5000元買到台大法學博士、警大學歷!6軍人買假畢業證書遭起訴

聯合新聞網
03

228是台灣的痛! 蔣萬安以「市長」身分致歉:會盡所能捍衛民主

台視
04

影音/心碎!5歲童與8歲哥哥玩水失足 掉進嘉南大圳溺水亡

TVBS
05

奪命瞬間曝光!22歲外籍女大生「228北上獨旅」輪下斷魂 校方發聲了

三立新聞網
06

新一代國軍之花曝光!外文系正妹成戰車排長 背景超狂

三立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7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