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視公司老闆拿一物免除教召 未出境又不報到下場曝
經營影視公司的徐姓男子是陸軍退伍的後備軍人,去年接獲動員符號精誠教育召集令,拿國泰航空機票獲核准免除,後因行程生變未出境又未報到遭法辦,桃園地院簡易判決,依意圖避免教育召集,應受召集,無故逾應召期限二日,判2月刑得易科罰金6萬,緩刑2年支付公庫4萬元。
犯罪事實指出,35歲影視公司徐姓老闆2024年8月29日收到送達他桃園市桃園區的戶籍地,由徐母簽收轉知由桃園市後備指揮部所核發召集符號編號精誠甲字第231204號教育召集令,通知徐男於同年10月14日到桃園市龍潭區龍祥凌雲活動中心報到。
徐男於10月9日教召報到前5天,前往桃園市後備指揮部申請出國核免,提出國泰航空公司電子機票獲免除這次教育召集,詎料,徐男出國行程因故生變而未出境,本應依原指定日期逕自前往召訓地點報到未果,後來遭桃市後指部清查得知徐男未出境又未依規定前往報到,依無故逾應召期限2日送辦。
法院審理認定,徐男的行為已構成妨害兵役治罪條例「應受召集,無故逾應召期限二日」罪,考量犯後坦承犯行,且素行良好、無前科,判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並宣告緩刑2年。
同時,法院為促使被告徐男日後重視法律規範秩序,強化法治理念,認為應課予一定條件的緩刑負擔,令他能從中深切記取教訓以警惕自省,命被告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1年內,向公庫支付新台幣4萬元,以兼顧公允。若違反規定,檢方仍得聲請撤銷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