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為擴大掌控農會會員 士林農會前理事長葉文忠4度造假、過戶農地「繳18萬免關」

鏡報

更新於 2025年12月23日05:07 • 發布於 2025年12月23日05:00 • 鏡報 李依璇
圖左為士林區農會總幹事曾崇華、圖右前理事長葉文忠。翻攝士林區農會臉書

台北市士林區農會前理事長葉文忠,為了擴大可掌控的農會會員人數,明知名下農地並無實際買賣、贈與真意,仍透過虛偽土地移轉登記方式,製造「人頭農民」取得會員資格。士林地方法院認定,葉文忠4度犯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

判決指出,葉文忠曾任士林區農會第13、14屆理事長,與同案被告洪志寶等人,明知相關人員並非實際從事農業,仍以「買賣」、「贈與」名義,將面積不符農民資格的農地多次過戶,藉此讓多名人頭取得農會會員身分。

法院查明,葉文忠先在2020年間,以虛偽買賣方式,將新安段、平等段農地過戶給特定人頭;2024年間再以「贈與」名義,將同一批農地分割登記給多名人士,整體手法高度一致,目的就是「擴大可掌控的會員人數」。

判決強調,相關土地移轉均由不知情的地政士辦理,多名「受贈」人實際未持有土地權狀,權狀全由葉文忠集中保管,進一步佐證實際並無土地處分真意。

法院認定,葉文忠4次犯行時間、對象不同,犯意各別,應分論併罰,最終判處各罪2月有期徒刑,合併執行6月,若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一日。考量葉文忠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未認定累犯,但仍認其行為已損害地政登記正確性,量刑不輕。本案為簡易判決,葉已表明願受科刑,全案確定。

值得注意的是,葉文忠不是第一次因農會相關案件挨告。早在2017年2月,他參選士林區農會第13屆理事長時,就被查出疑為了拉攏握有投票權的會員代表曾炳東,先與區農會陳姓前總幹事討論後,再透過曾的兒子、時任區農會信用部主任曾崇華牽線「談條件」,葉方開出承諾:只要曾家支持他勝選,未來就力挺曾崇華出任區農會總幹事。

該案一審時,士林地院依農會法「交付不正利益」罪,判葉文忠有期徒刑5月、陳真梅3月;另依「收受不正利益」罪,判曾炳東、曾崇華各4月。案件上訴後,高等法院二審撤銷原判決,改判曾炳東有期徒刑3月,其餘陳真梅、葉文忠與曾崇華則維持一審判決。

加入《鏡報》官方帳號,精彩新聞不漏接

更多鏡報報導

北車扔煙霧彈、砍人後變裝逃跑 張文佯裝「驚慌路人」畫面曝光
北車、中山恐怖攻擊!57歲英勇男「挺身阻擋煙霧彈」不治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破壞電子監控潛逃已4人 模仿效應似發酵

聯合新聞網
02

獨家/生前盡孝、死後圓夢!養子領光亡母240萬挨告盜領 法官暖心判決判免還

鏡報
03

羞辱少年「最離譜法官」周靜妮撤職定讞 律師資格一併遭沒收

鏡新聞
04

去年7月大雨釀災復建還沒完工 台中霧峰暗坑巷便道又坍了

壹蘋新聞網
05

吃春捲疑食物中毒通報41人 高雄衛生局採檢釐清

中央通訊社
06

國民黨執政「這縣市」保不住了!他斷言派誰都輸民進黨 理由超驚人

民視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