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病假權公聽會 勞團籲落實.入法保障勞權
勞動部今天(10日)舉行勞工病假權公聽會,公聽會開始前,勞工團體也前往現場陳情,呼籲勞動部應保障勞工15天病假內,雇主不得作為升遷依據,或扣全勤獎金等不利對待,勞動部表示將會傾聽各界意見,作為未來修法參考。
「病假保障要落實,拒絕不利待遇,拒絕不利待遇。」
勞工團體10日,在勞動部召開勞工病假權公聽會前,在風雨中高喊口號,集結呼籲政府應修正勞工請假規則,一年給予15天病假,且雇主不得因員工請病假,而有不利待遇。
臺灣鐵路產業工會祕書長 朱智宇:「最核心的訴求就是希望,在我們的核心法規勞工請假規則裡面,應該要有至少15天,病假30天當中的15天,是要要求雇主不可以有不利待遇的。」
日前有空服員擔心請病假影響考勤,抱病上班而不幸離世,依照目前勞工請假規則,勞工請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有30天保障半薪,但有些雇主會以員工請病假,扣全勤獎金或作為升遷考核依據,形成職場潛規則,讓不少勞工們的病假看得到卻休不到。
臺灣鐵路產業工會理事 王傑:「像他這樣的雇主和資方 多不勝數,用私人規定刁難打壓,和自己立場不同的勞工或工會幹部,用一個活著的勞工最基本的需求 病假權,來展示自己的管理手腕。」
勞動部政務次長 李健鴻:「今天這一場公聽會主要目的就是要,收集了解各方團體的意見,來作為那個勞動部,擬有關這個病假議題的這一個,一些具體的政策內容。」
臺灣被批為過勞之島,2024年臺灣年總工時為2030.4小時,全球排名第5、亞洲第2,不想累壞了又不敢請病假,勞工團體呼籲政府盡速修法,對此勞動部表示,公聽會上會收集各方聲音,作為未來修法依據,待公聽會結束後給予進一步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