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3/5起強制掛門牌 違者最重罰5千元
接下來提醒苗栗的鄉親要留意了,住家不掛門牌可能要遭罰,苗栗縣政府修訂自治條例,預計3月5日起強制掛門牌,若住戶沒有掛門牌或私設假地址門牌,將分別罰鍰300及5000元,可按次連續處罰,希望鄉親配合政府措施,避免荷包失血。
很多房屋因為老舊、翻修,或是鐵捲門、庭園圍牆遮擋,導致門牌不易辨識,苗栗縣政府修訂自治條例,預計今年3月5日起強制掛門牌,對於這項新措施民眾反應不一。
外送人員:「因為我們看的是定位嘛!公司給我們的導航定位,有時候不會準,對!對!對!所以有門牌是比較好的。」
苗栗市民:「有些有人住,有些沒人住,你要找誰?這種東西要怎麼說,有些他小孩沒在這邊,你要叫誰弄?久久回來一次,老人家都走光了。」
苗栗縣政府民政處指出,張貼門牌主要目的是方便管理戶籍、稅籍,並提供相關單位辨識與定位,門牌釘掛位置規定在正門左上方,或明顯易見適當位置,若無適當位置,應在大門上方適當高度位置,繪制門牌標誌或招牌左下方書寫路名、門牌號碼。
苗栗縣政府民政處長 巫恒昭:「鐵門牌並不一定要公發藍底白字的樣式,也可以自製特色的鐵牌,但必須與戶所編訂的門牌號碼相同,鐵門牌原則張貼於正門左上方。」
縣府表示目前仍在宣導期,近期將會在增設相關海報圖示加強宣導,3月5日起正式執行,住戶若沒有門牌可罰鍰300元,私設假地址門牌可罰鍰5000元,請鄉親多加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