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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頸案雙親批《少事法》是惡法!鼓勵少年殺人 4年出來當老大

EBC 東森新聞

更新於 1天前 • 發布於 1天前

新北校園割頸案全案判決定讞,郭姓乾哥被判刑12年、林姓乾妹則被判刑11年,楊姓被害國中生的雙親,今天(13日)在記者會中痛批《少年事件處理法》是惡法,雙親也在聲明中指出,現今社會案件皆因少事法保護,讓黑道利用這些人來犯案,如本月5日(指台中少年掃射茶行)就是相當好的證明,如今法官已經認證,鼓勵少年犯去殺人,最多4年就可以出來當老大!

雙親在聲明中指出,「現今社會案件皆因少事法保護,讓黑道利用這些人來犯案,2/5新聞就是相當好的證明!我們的案子更是指標性的案子,如果輕判以後產生之蝴蝶效應更是無法衡量!現在我可以這樣說:我們法官已經認證,他們說鼓勵少年犯去殺人沒關係!最多四年就可以出來當老大了!」

而雙親所說的「2/5新聞」,便是指發生在台中的17歲少年持長槍掃射茶行20多槍的驚悚槍擊案,該名少年投案時,宣稱是與人喝酒發生衝突,槍枝來源是已故父親留下,犯案後說法、犯案型態,都是如今黑幫教唆少年犯罪的標準SOP。

楊父在記者會一開始便痛批《少年事件處理法》是惡法,母親也接著補充說道,《少年事件處理法》到底要保護的是誰?保護所有的非法少年嗎?這個法條要改成《少年事件保護非法少年》,而不是保護所有的少年,因為全台灣青少年 比非法少年還多。

楊母接著說,法官展露對這2個殺人犯的關愛,法官引導、認罪,最後再來個輕判,這樣的結果,對家屬是更重大的傷害,她一個好好的小孩、資優生,就這樣隱姓埋名離開人世間。

楊母痛批,這個案子一下來,全台灣人都會看到,那也代表說,全台灣青少年有殺人權的,不要說像我們這個案子這麼慘忍的殺法,只要他們敢動刀,法院都會保護他們,法院保護他們的方式,對所有少年是不公平的。

楊母另外又說,《少年事件處理法》如果對這麼兇殘的事件沒有判決能力的,那請告訴大眾,不要對被害人身上做嚴格檢視,他其實不用解剖的,醫院的結果都能證明他就是被兇殘殺害,用在這兩個兇手卻是輕輕鬆鬆過關,法律非常可恥,台灣法治社會如此縱放兇手 不知道他什麼時候會再發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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