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後才能用!兩孫卻提前清空 阿嬤氣炸成功奪回1300萬
高齡婦人阿湘指控兩名孫子阿震、阿齊(均化名),擅自補發銀行存摺與印鑑章,將多年累積的上千萬元存款提領一空,占為己有。法院審理後認定,相關款項屬於「附期限贈與」,在贈與生效前仍為阿湘所有,孫子行為構成不當得利,判決須全數返還。
判決指出,阿湘與家族成員原長期同住,基於至親信任與理財配置考量,自2002年起,陸續借用孫子名義在銀行開立的帳戶存放資金,並由阿湘自行保管存摺與印鑑章。期間,阿湘不僅以臨櫃方式存入大量現金,還將名下房產租金每月約5萬元匯入帳戶,再轉為定期存款,作為日後養老之用。
法院查明,阿湘多年來陸續將資金存入兩名孫子的帳戶,截至2022年5月止,存放於阿震帳戶內的定期與活期存款合計逾1064萬元,阿齊帳戶內亦有252萬餘元,總金額高達1317萬多元。阿湘主張,這些款項雖放在孫子帳戶名下,但屬於「百年之後才能動用」的附期限贈與,在她生前仍由其自行管理與使用。
然而,阿湘指出,她的兒子於2022年5月過世後,兩名孫子竟以「遺失」為由,向銀行申請補發存摺與印鑑章,取得帳戶控制權後,隨即將帳戶內資金全數提領。更令阿湘心寒的是,兩人甚至在她外出返家時拒絕讓其進門,雙方關係徹底決裂。
對此,兩名孫子則辯稱,帳戶本就是他們名下所有,款項屬於長輩贈與,並援引先前刑事不起訴處分與其他民事判決,主張祖母阿湘無權再行請求返還。然而,法院逐一比對證人證詞、銀行交易明細、存取款憑條後,發現阿湘對於帳戶內每一筆資金來源、用途皆能清楚說明,反觀孫子一方對於多筆高額存提紀錄卻交代不清,證詞前後矛盾。
法院指出,相關帳戶多年來並無供孫子個人使用的跡象,反而呈現固定存入租金、轉作定存的理財模式,顯示實際管理與支配權仍在阿湘手中。兩名孫子在補發存摺後,立即改變帳戶使用方式、頻繁提領現金,更與過往理財目的明顯不符。
法院認定,該款項為阿湘所有,兩名孫子在贈與期限尚未屆至前擅自提領資金,已構成不當得利,判決阿震須返還1064萬3375元、阿齊須返還252萬8368元,並自起訴隔天起按年息5%計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