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宗憲首度證實「離婚張葳葳12年」!財產全留給前妻:大女兒Sandy幫忙辦手續
綜藝天王吳宗憲與張葳葳於1990年結婚,先前僅對外坦承兩人已經分居,沒想到18日他率領《憲憲同樂會》在馬來西亞開唱時,竟在萬人舞台上拋出超級震撼彈,親口證實自己與張葳葳其實早在12年前就已經和平離婚。
回顧吳宗憲的婚姻歷程,張葳葳過去在台北經營髮廊,因而與他相識、相戀、結婚。當時吳宗憲考量已婚身分可能會影響演藝事業的發展,因此夫妻倆並未在第一時間辦理登記,張葳葳也選擇隱身幕後低調支持,全心成為丈夫的支柱。直到2000年吳宗憲召開記者會認了家庭,張葳葳的「憲嫂」身分才正式曝光,兩人隨後在2003年正式登記結婚。
根據大馬媒體《星洲網》報導,吳宗憲18日罕見在台上吐露私生活祕辛,首度鬆口證實雙方已離婚12年,且簽字時他選擇將財產權全數留給前妻。吳宗憲感性表示,當時幫忙協調並辦理離婚手續的幕後推手,正是大女兒Sandy。他在萬人面前語重心長地進行自我檢討:「我不是一個好老公,但我絕對是一個好爸爸。」
談到兩人決定分開的原因,吳宗憲強調,他們的婚姻並沒有外界想像的激烈衝突或不愉快,純粹是彼此的人生方向逐漸不同後,決定和平結束這段關係,前妻後來投入教會擔任傳道人。演唱會後媒體進一步詢問詳情,他僅簡單表示:「我的事,都已經是塵封往事,何必老調重提!」他透露目前人正在新加坡工作,剛辦完演唱會還要一路忙到凌晨,行程相當緊湊,但也承諾回到台灣後會再向大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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