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桌被欠12.5萬尾款!業者忍9年PO臉書討債遭新娘告 法院判無罪
記者劉人豪/台南報導
一名辦桌業者因9年前承辦婚宴,遭新娘父親拖欠12.5萬元尾款,於是在臉書社團「台南大小事」貼文抱怨「連結婚辦理喜宴錢也不付款」,並附上當年婚宴現場照片,新娘不滿名譽受損提告。台南地院認為發文內容屬實且為維護自身合法債權,判決業者無罪。
根據判決,辦桌業者於2016年承接婚宴辦桌業務,婚宴結束後,新娘父親開立13萬元的支票卻跳票,隨後僅支付5000元便失聯,尚欠12萬5000元尾款未清償。時隔9年,2025年時因跳出臉書歷史回顧,一時感觸遂於臉書公開社團「台南大小事」發表「台南區,誇張了,竟然連結婚辦理喜宴錢也不付款……」等,並附上婚宴現場照片數張。新娘認為該貼文已嚴重損害其個人名譽及社會評價,向警方報案提告。
新娘表示,當時是父親及大伯與對方接洽喜宴,是開公司票給他們,不是惡意跳票,一開始有兌現,後來公司倒閉之後才跳票,業者把支票弄不見才來要本票。業者在2025年11月間找到父親,父親有簽25張本票,1張5000元,每個月分期償還。
法院認為,業者貼文內容非屬無據,並非明知為不實之事項仍據以指摘、傳述之真實惡意而為,應認是為保護合法利益而善意發言論,不應以加重誹謗刑責相繩;其次,無從認定業者主觀上有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意圖,依「罪證有疑,利於被告」之證據法則,判業者無罪之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