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揮刀反遭打死!燒烤店李老闆「黑歷史」犯行翻出 27年前曾拿鐵鋸砍人被判刑

鏡報

更新於 7小時前 • 發布於 7小時前 • 鏡報 林建鋒
68歲李姓燒烤店老闆因行車糾紛,持刀攻擊35歲葉姓男子,反遭對方重擊頭部倒地,送醫搶救5天後於11日不治,李男過去犯下的強制罪與傷害罪黑歷史被網友翻出。翻攝threads

台中68歲李姓燒烤店老闆日前因行車糾紛持刀攻擊35歲葉姓男子,反遭重擊頭部,送醫搶救5天後於11日不治。隨著案件引發社會關注,李男過往司法紀錄也被翻出。根據台中地院判決書,李男早在27年前就曾因追撞車禍與人發生衝突,先持鋁棒砸毀計程車玻璃,離去後仍「心有未甘」,竟騎機車折返,持鐵鋸揮砍一名無辜旁觀的司機,造成對方頭皮8公分裂傷、顏面裂傷及鼻尖軟組織缺損,法院依傷害罪判刑8個月。

追撞爆口角 砸車後「心有未甘」卻砍錯人

判決書記載,李男在1999年5月10日下午6時許,駕車行經台中市健行路與學士路附近時,因追撞前方營業小客車及另一輛車輛,與車主發生不悅及衝突。過程中,他又與數名計程車車主爭執,竟持鋁棒將其中一輛計程車玻璃砸毀,隨後離開現場。

但事情並未就此結束。判決書直指,李男「復甚覺心有未甘」,竟騎乘機車折返。當時乙姓司機剛載客到附近下車,因好奇走近觀看遭砸毀的車輛,李男卻誤認對方就是先前與自己發生爭執的人。

認錯人照樣揮鐵鋸 被害人頭皮裂傷8公分

判決指出,李男當時基於傷害犯意,在裕毛屋地下停車場出入口,持一把鐵鋸朝乙男身體揮砍,造成對方右上肢、軀幹多處挫傷,頭皮裂傷達8公分,臉部另有2.5公分裂傷,鼻尖更出現2.8乘2.3公分軟組織缺損。

面對指控,李男當時辯稱,自己是在遭人追趕下,隨手撿起地上鐵材抵擋,並非騎車折返持鐵鋸砍人,對方只是剛好被揮動的鐵材擦傷。不過法院並未採信。

目擊者、傷勢照片成鐵證 辯詞遭法院打臉

法院審理認為,被害人的指述與現場目擊證人證詞相符,另有診斷證明書及傷勢照片佐證,足以認定李男確實騎乘機車返回現場,並持鐵鋸揮砍被害人。法院認定李男犯普通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涉案鐵鋸也宣告沒收。

判決同時指出,李男當時造成被害人四肢、頭部多處傷勢,程度「非輕」,但考量他曾賠償被害人醫療費用及犯後態度等情狀,最終量處8個月徒刑。

12年後再因違建爆衝突 抓衣領逼人找主委

李男的司法紀錄並不只這一起,2011年底,他又因營業店面的違章建築遭拆除,懷疑是大樓管委會檢舉,因此心生不滿。

判決書記載,李男在凌晨5時30分許酒後前往大樓,原本想找現任主任委員理論,卻在門口遇到前主任委員李姓女子。李男要求對方通知主任委員下樓,遭拒後,竟徒手抓住對方胸口衣領,並以台語嗆聲「你老母快死一死」,使對方心生畏懼。

強迫前主委進管理室 因強制判刑2月獲緩刑

之後李男又強迫女前主委進入管理室,以電話通知主任委員下樓處理,並在管理室內破壞大樓公有財產。雖然毀損部分後來撤回告訴,但強制行為仍經法院認定成立。

法院認為,李男只是因懷疑違建遭拆與管委會有關,卻未理性處理糾紛,竟以強暴、脅迫方式強迫被害人做無義務之事,因此依強制罪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如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判決也記載,李男犯後坦承犯行並向被害人道歉,取得對方諒解。

如今,27年前的鐵鋸砍人案、12年前的強制罪判決,再度隨著這起行車衝突被攤在陽光下。只是這一次,李男已在衝突後傷重身亡,究竟當天誰先動手、持刀行為與後續死亡間有何因果關係,以及葉男的反擊是否超出必要程度,仍待檢警透過監視器、傷勢鑑定及法醫相驗結果進一步釐清。

★遇到暴力時的應對與求助:請立即撥打110 報案,或者撥打113保護專線 24小時諮詢求助 (全年無休)。保護自己請閃避離開現場,保護頭、臉、頸等重要部位。勇敢求助親友或社工、律師的協助,或尋求保護令。

加入《鏡報》官方帳號,新聞跟著走

更多鏡報報導

68歲阿伯被打趴口吐血沫!撐5天不治 家屬揭「事前遭逼車」怒告殺人
拿刀攻擊反遭打趴!台中68歲阿伯「口吐血沫」雙眼突出 搶救5天今晨不治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獨家/台中舞蹈攝影師涉性騷!受害者控傳訊開黃腔 攝影師澄清「直男嘴砲」

TVBS
02

獨家/正常請假顧小孩被羞辱 女公務員遭陳義信狂釘躲廁所哭

鏡報
03

「夢想不動產」業務爆捲款落跑!涉吸金20億、破百人受害:家庭被毀了

三立新聞網
04

駐日內瓦處長遭控霸凌、濫用公帑、報假帳!李冠德反控下屬「蓄意激怒本人」

太報
05

獨家》中國印尼在台灣東部外海軍演 ? 被印尼軍艦航跡打臉

自由電子報
06

酒醉外籍男騷擾女乘客! 華航班機「滑行一半突折返」拒載報警

CTWANT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