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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前法官吸胸女書記官噁稱「再5分鐘就好」!一審判2年2月他上訴這樣說

太報

更新於 2025年02月11日07:23 • 發布於 2025年02月11日07:18 • 侯柏青
前士林地院審判長蔡明宏涉猥褻女同僚遭判刑,全案上訴高院。侯柏青攝

前士林地院審判長蔡明宏10多年前擔任該院行政庭長時,涉嫌一名女書記官吸胸、舌吻,3年前另對年輕女法官摳碰私處,經正義法官上網吹哨而曝光。台北地院認定他成立強制猥褻,重判2年2月,他上訴後,高院今天首度開庭,蔡明宏仍辯稱沒猥褻,加碼砲轟一審判決不公,認為高院必定會證明他的清白。

蔡明宏今天開庭前受訪強調,他沒做任何猥褻行為,一審法院審理結果,顯示證據跟事實理由與告訴人指述,存在重大不符與矛盾。他認為,原審法院故意忽視證據並置之不理,他的答辯提出的內容,都足以證明與客觀證據相符,但法院卻刻意忽視,未詳細審酌與質疑,他認為,一審有判決不公、背離事實與重大矛盾的問題,他認為,上訴審見解必定會證明他的清白。

至於記者問他「被害人指述和事實哪裡不符?」他無奈地說,卷內有很多很多,不便一一詳列出來。

蔡明宏認為,高院必還他清白。侯柏青攝

法官論壇於2023年6月出現署名「你不孤單」的貼文,正義法官上網吹哨,揭發2022年11/15士院「蔡董」(蔡明宏)邀約菜鳥女法官到陽明山用餐,卻把車開進中湖戰備道旁的窄巷內,對她進行「不只一輪的噁心騷擾行為」。蔡明宏則在論壇PO文,還發毒誓「我如果有性騷行為,我用我全部身家性命賭上任何詛咒,但如果沒有性騷這事,那麼不道德抹黑的人呢?」

檢方追查後發現蔡明宏色膽包天,他曾在2007年11月7日,以時任行政庭長之姿藉口邀一名女書記官吃晚餐,女書記官淚控,蔡明宏出手按摩其左肩、摸胸還舌吻,甚至掀起她的上衣吸胸,女方大怒,蔡明宏竟說「再5分鐘就好」,女方回嗆「你不怕丟了行政庭長的位置?」,他竟回:「早就不想做了。」

2022年11月,他又如法炮製邀約年輕女法官到陽明山土雞城用餐,藉口頭昏將車子開到荒僻處,而他停車之後卻開始毛手毛腳,他詢問女方左手腕舊傷復原情況,卻藉機扣住女法官的左手腕並用力揉捏,女方頑抗,蔡明宏之後又隔著褲子摸女方私處。

檢方依兩個強制猥褻罪起訴。一審開庭時,蔡明宏主張,女書記官案在10多年前已做行政調查,確認沒有涉案;至於女法官的部分,女方起初說他在陽明山前山公園買咖啡,卻查不到購買紀錄,女方證稱,蔡喝完咖啡後開始騷擾她,後來又改稱蔡先騷擾她才去買咖啡。不過,一審仍認定蔡明宏犯罪,分別判處1年6月、1年,合併執行2年2月。

蔡明宏並非首次捲入性平案,2007年他就曾因為邀約女書記官到陽明山,而捲入性騷疑雲,遭司法院記2次申誡。本案曝光後,士院旋即拔掉他的審判長職,前司法院長許宗力將他停職,法官評鑑委員會也在調查後將他送職務法庭審理;後續司法院又接獲其他受害人指控,將他移送監察院,監院全票通過彈劾並二度將他移送職務法庭,全案審理中。

另有當事人認為,司法高層當年包庇不追究刑責,另案告發前3任司法院長賴英照、謝在全、賴浩敏及前3任士院院長陳宗鎮、吳水木和吳景源等6名高層涉嫌「隱匿證據且濫權不追訴罪」。

前士林地院審判長蔡明宏涉猥褻女同僚遭判刑,全案上訴高院。侯柏青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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