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公平會組織法修正案三讀 刪萬年條款、委員限連任一次

中廣新聞網

更新於 2025年07月04日09:09 • 發布於 2025年07月04日09:09
立法院三讀通過《公平會組織法》修正案,刪除過去被稱為「萬年條款」的公平會委員「無限連任」規定,公平會委員最多只能連任一次。(圖:立法院國會頻道)

立法院會今天(4日)三讀通過《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法》修正案,修法重點在於刪除過去被稱為「萬年條款」的公平會委員「無限連任」規定,新法規定,公平會委員任期一次四年,最多只能連任一次。修正條文自公布日起實施。

民眾黨團提案,鑑於公平會作為中央二級獨立機關,主要業務依《公平交易法》規範,維護市場自由與公平競爭,理應透過制度設計確保公平會委員具備超然獨立及公正客觀。但現行公平會委員並無連任限制,可能會出現權力過度集中的風險。

提案指,一旦行政院長刻意提名有爭議的新任委員,原任委員的任期得延到新任委員就職前一天為止,這種萬年條款的設計,也會讓四年任期限制形同具文。因此參酌NCC組織法第四條,擬具「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明定委員連任以一次為限、並刪除萬年條款。

根據三讀通過的條文,公平會置委員7人,均為專任,任期四年,任滿得連任一次,已連任者不得再任。本會委員由行政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行政院長為任命時,應指定一人為主委、一人為副主委。

三讀條文明定,行政院長應該在委員任滿三個月前,依第一項程序提名新任委員;委員出缺時,其繼任委員的任期,到原任期屆滿之日為止。第四條也新增規定,如因立法院不同意或出缺,導致委員人數未達足額時,行政院長應該在三個月內補足提名。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表示,公平會是為了維護市場秩序及消費者權益的重要機關,確保在運作上真正符合公平、專業與獨立的核心價值非常重要,期待公平會能在制度上能不斷革新。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說,原本的規定是為了防堵政黨惡鬥,讓機制可以運作、市場維持穩定,痛批現在藍白提出這個法案,簡直是在造孽。

民眾黨立委張啓楷表示,民眾黨團的提案重點是要避免「萬年委員」;同時公平會委員如果有缺額,行政院長也必須在3個月內補提名,不致於影響機制正常運作,也請民進黨立委不要造謠。

立委結束發言後,全案進行表決,在藍白兩黨挾人數優勢下,順利通過民眾黨團及國民黨團所提出的再修正動議,《公平會組織法》修正案順利完成三讀。(張柏仲報導)

延伸閱讀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陳玉珍脫口「不是台灣人」!陸委會回應了

NOWNEWS今日新聞
02

藍台中市長提名協調無結果 江啟臣盼月底前產生人選

中央通訊社
03

「芭樂公主」身中26刀慘死果園 兇嫌竟是前男友!不滿被分手動殺機最終下場曝

鏡報
04

彰化縣5連霸女議員賴清美 「交棒」兒子壓線登記黨內初選

自由電子報
05

比利時籍女子「走出巷子穿越馬路」客死異鄉 撞死人台南騎士下場曝光

三立新聞網
06

家暴男活活打死前妻丟包騎樓 回家淡定吃早餐滑手機

鏡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