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刪減37.6億補助款 雲縣府今提訴願請求撤銷
〔記者黃淑莉/雲林報導〕因中央總預算遭立法院刪減636億元,行政院統刪中央給地方的一般性補助款,雲林縣被刪37.6億元,雲林縣府今(2)日向行政院提出訴願,請求撤銷該刪減處分,要求依法核定應有補助金額,並加追利息予以撥付。
針對中央統刪地方補助款議題連日來在雲林縣議會引起多位議員質詢關切,縣府指出,《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中央對地方政府的一般性補助款,不得低於修法施行前一年度的預算編列數,行政院卻片面大幅刪減雲林縣補助,已明顯違法,且程序欠缺審慎。
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雲林縣為典型農業縣,自有財源有限,與其他農業縣市一樣均需長期仰賴中央補助及向外舉借債務,至去年底止,縣府公共債務尚有128億元,累計絀額達162億元,在地方財政情形極度困難下,行政院冒然刪減一般性補助,嚴重衝擊縣府財政,影響縣府弱勢照顧、教育資源與地方基礎建設等,形同變相懲罰基層民眾。
張麗善強調,希望中央能懸崖勒馬以蒼生為念,盡速核發原核定金額,讓地方政府能執行業務,行政院要尊重地方財政自治權,依法執行、辦理,財政撥補要按規範不要任意更動及刪除,站在雲林縣鄉親立場,縣府會以堅定態度,捍衛雲林縣的財政權益以維護民眾福祉,絕不容許不當削減補助影響基層建設與服務,籲請行政院審慎面對,依法行政,勿讓地方政府陷入財政運作困難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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