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洗錢上億牽出案外案 2律師偽造委任狀遭起訴
屏東地檢署偵辦吳姓潮T網紅涉嫌為詐騙集團洗錢,起訴集團成員30餘人,另查出2名律師未實際聯繫委任人,即透過第三人轉達辦理委任,涉嫌偽刻家屬印章簽署委任狀,依偽造文書罪嫌提起公訴。
檢警查辦吳姓網紅涉嫌設「水房」為詐團洗錢上億元,得悉林姓男子當車手集團總指揮,指揮旗下車手王姓男子等人提領現金,再轉由劉姓男子兌換成泰達幣,以虛擬錢包交易,將贓款轉到詐團境外首謀「二代瘦」的虛擬貨幣錢包,拘捕吳、林及王姓男子等多名車手。
據屏東地檢署起訴內容,陳姓律師受林男委任,得知王姓男子涉詐欺罪嫌也遭羈押,需要辯護人進看守所律見,在未取得王男父親的同意下,於2024年3月,先請不知情的助理,刻王父印章,蓋在屏東地檢署的刑事委任狀,表彰王父委任其擔任王的辯護,遞交檢方,損害律見管控權。
起訴指出,陳姓律師在受理另案被告委任後,得知王姓2名被羈押被告有律見需求,竟未取得家屬同意,即指示助理刻印其中一名被告父親印章,並蓋印於刑事委任狀上,佯稱已受委任擔任辯護人,隨後向檢方提出,以利進入看守所律見。相關委任費用2萬2000元,由詐團成員匯入其帳戶。
王姓女律師在未取得另名王姓男子的母親同意,僅透過LINE與介紹人聯繫,即自行在委任狀上簽署對方姓名,向檢方遞交,藉此取得辯護人資格進入看守所,委任費2萬元,同由詐團成員匯入其帳戶。
檢警拘提詐團成員後,從手機通訊紀錄發現與律師的對話內容,將2名律師拘提到案。
檢方認為,陳姓律師與王姓女律師分別於2017年及2022年取得律師資格,明知受任辯護應確認當事人真意,卻仍未實際聯繫委任人,即透過第三人轉達辦理委任,有可能遭他人冒用或假傳真意之風險,仍基於偽造印章、偽造署押、偽造私文書、行使偽造私文書之不確定故意,涉嫌偽造文書,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