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點名谷歌、Meta和TikTok補償新聞媒體 否則徵收2.25%營收費
全球傳統媒體公司正面臨生存戰,因為越來越多讀者透過社群獲取新聞。澳洲希望大型科技企業能夠補償當地的出版商,能為在其平台上分享並帶來流量的文章向本地出版商支付補償。
喊話3家科技巨頭 若不補償就繳費
法新社28日報導,澳洲總理艾班尼斯(Anthony Albanese)表示,一些科技巨頭將有機會與澳洲新聞出版商達成內容協議,但若是拒絕合作,將面臨強制性徵收費用,金額相當於其澳洲營收的2.25%,「大型數位平台不能逃避其在新聞媒體議價準則下的義務。目前涉及的3家公司是Meta、谷歌和TikTok,我們鼓勵他們與新聞機構坐下來談成協議」。
澳洲此次改革旨在堵住先前媒體法中的漏洞──允許企業透過移除新聞內容來避免繳納費用。這3家公司之所以被點名,是基於其在澳洲的營收規模以及龐大的本地使用者數量。這些法案的制定旨在防止科技巨頭從其平台上擅自移除新聞內容,Meta和谷歌過去都曾這麼做。相關法案草案將於28日公開徵求意見,期限至5月結束。
艾班尼斯說道,新聞業應該具有「貨幣附加價值」,而且「不應該讓大型跨國公司無償使用新聞內容來獲取利潤」。澳洲通訊部長威爾斯(Anika Wells)指出:「人們越來越直接從臉書、TikTok與谷歌獲取新聞。我們認為,大型數位平台應該為充實資訊並創造收入的內容付出合理貢獻。」
社群吸金不再免費 業者可能如何反制?
Meta表示,已提案的法律「不過是一種數位服務稅而已」。一位Meta發言人在提供給法新社的聲明提到:「新聞機構自願在我們的平台上發布內容,是因為他們能從中獲利,指涉我們拿走他們的新聞內容的說法是錯誤的。」
澳洲坎培拉大學(Australia's University of Canberra)研究發現,超過一半澳洲民眾透過社群媒體獲取新聞。
2024年當澳洲提出類似立法時,Meta曾宣布澳洲用戶將無法再使用其「新聞」功能。Meta此前也曾表示,不會續簽在美國、英國、法國與德國的新聞內容合作協議。谷歌也曾威脅,如果被迫向新聞機構支付費用,可能限制其在澳洲的搜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