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雙胞胎真相曝光!DNA揭祕竟無血緣 反轉變「法律母子」
一場橫跨數十年的「身世羅生門」終於落幕!一名婦人小婉與男子阿勳(均化名)之間的母子關係,最後因為「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訟,透過一紙DNA鑑定報告被徹底推翻。法院進一步認定,小婉與阿勳雖然沒有血緣關係,卻存在法律上的收養關係。
判決揭露,婦人小婉主張,自己與阿勳並無血緣關係。她指出,早年婚後未生兒子,母親擔憂她在夫家地位不穩,在1973年她懷孕生產時抱來一名男嬰,並偽造出生證明,將男嬰與她所生女兒佯稱為雙胞胎,完成戶籍登記。多年來,她一直在不知情或無奈下撫養該阿勳長大。
直到近年雙方關係惡化,她因此提起訴訟,並進行親子鑑定。結果顯示,兩人DNA完全不符,排除一親等血緣關係。法院據此認定,阿勳並非小婉所生,雙方自然血緣上的母子關係不存在,判准確認。
然而案件並未因此落幕。阿勳反擊指出,自己自襁褓時期即被抱入小婉家,雖然並非是親生,但小婉明知此情仍將他扶養成人,供其生活、教育,雙方長期以母子相稱,應認定已形成事實上的收養關係。
法院審理後認為,民法雖以血緣為親子關係基礎,但在特定情況下,若當事人以「視如己出」的意思撫養子女,並長期建立穩定的家庭關係,仍可成立法律上的收養關係。尤其本案中,小婉從幼年即負擔阿勳生活起居、教育費用,並在對外關係中一貫以母子相稱,甚至於離婚訴訟中亦主張兩人為母子,顯示其主觀上具備收養意圖。
此外,阿勳成年後仍與小婉保持往來,社會上亦普遍認定兩人為母子,該親屬關係已存在數十年,具高度穩定性。法院綜合考量子女最佳利益及身分關係安定性,最終認定雙方間成立收養關係,判決確認其存在。
值得注意的是,小婉曾主張,當年僅出於人道照顧,並無收養意思,且後續阿勳對其照顧不足,甚至涉及財產爭議。但法院認為,收養關係是否成立,應以當時撫養行為及長期生活事實為準,而非事後情感變化或糾紛所能推翻。因此,判決「親子關係不存在」,但「收養關係存在」,形成法律上「非親生、卻是養子」的特殊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