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佛心老闆免錢供住竟遭員工偷拍勒索 法官斥「未念恩情」重判

鏡新聞

更新於 04月02日06:55 • 發布於 04月02日06:55 • 鏡新聞
員工在客廳安裝監視器,意外拍到老闆私密影像。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畫面)

現代版《農夫與蛇》,台南一名陳姓男子於2022年入職後,獲得老闆大方資助,不僅免收房租更「無償提供公司處所」供陳男一家人居住。不料陳男恩將仇報,利用在客廳安裝的監視器意外拍下老闆的私密行為,藉此勒索9萬元。台南地院近日做出判決,審酌陳男毫無悔意且嚴重侵害隱私,刑事部分依恐嚇取財罪判處10月徒刑,民事部分則須賠償老闆共35萬元。

判決書指出,陳男自2022年11月起受僱於該公司,老闆出於好意,提供位於台南的公司房舍讓陳男一家免費入住。陳男在客廳安裝監視器後,於2023年8月間為了找尋小孩遺失的物品而翻閱錄影畫面,卻意外發現錄下老闆與他人在客廳發生性行為的影像,陳男動了歪腦筋,隨即於深夜恫嚇老闆,宣稱手握私密影片,要求支付9萬元才肯交出原檔,否則將對外散布。

受害老闆因心生畏懼,第一時間委託他人交付「贖金」,但隨後決定不再隱忍,憤而提告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老闆在庭上控訴,陳男利用非法竊錄的影片進行恐嚇,嚴重侵害其隱私權與人格權,導致他終日生活在恐懼中,情緒崩潰至今難以恢復。老闆原先向陳男索償200萬元精神慰撫金,陳男雖對刑事判決認罪,但稱200萬元實在太多。

台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陳男不僅未感念老闆無償提供住房的恩情,反倒謀圖不法利益,錄下私密影像恐嚇取財,對被害人心理留下難以抹滅的陰影。法官指出,陳男事後並未誠心懺悔,也未取得老闆諒解,因此判定陳男除須返還9萬元恐嚇款項外,另須支付26萬元精神慰撫金,合計賠償35萬元;刑事部分則判處10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鏡新聞》提醒您: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立即加入鏡新聞LINE官方帳號,隨時掌握熱門話題

延伸閱讀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退伍前夕耍大牌!成功嶺教育班長嗆「打1985就操死」…下場判關110天

三立新聞網
02

「薪水小偷」抓到了! 台中東勢清潔隊班長上班時間溜回家…環保局祭懲處

鏡報
03

結婚24年沒見過妻子一面 丈夫反悔求離婚

ETtoday新聞雲
04

人妻獸醫偷吃線上課程名師!喊「有了怎麼辦」露餡 尪一見對話臉綠了

鏡報
05

慟!台東婦今告別式…兒騎「遺物」車禍魂斷台11線 一家2喪事

三立新聞網
06

槓上李遠!公視董監事審查卡關 8名審查委員集體請辭

民視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