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庭審公播被指「選擇性公布」 北院聲明「被剪掉的片段」是這些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及政治獻金案,台北地院3月31日公開法庭辯論錄影檔。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質疑司法院「選擇性公布」審理過程,許多證人指控檢方的片段都被剪掉,還說「遮掩事實無法找回司法信任」。對此,台北地院今(1)日駁斥,證人交互詰問、勘驗等,屬證據調查程序,依法不在公開播送範圍內,這屬於法律明文的限制,並非個案裁量或選擇性決定。
吳怡萱昨日在臉書指出,司法院終於公布京華城案法院審理過程,但很遺憾的是司法院「選擇性公布」,當初修法授權延遲播送,結果司法院卻擴張詮釋,把「Delay Live」變成剪輯後的紀錄片,也因此剪掉許多證人在庭上證稱,檢方竄改、超譯筆錄等濫權偵辦的片段。她還說司法院希望彰顯司法公正,「那就更應該將這些內容攤在陽光下以供檢視,遮掩事實是無法找回司法信任。」
北院聲明回應,依114年10月16日施行之法院組織法第90條第3項規定,事實審法院的法庭錄音錄影,以「不公開播送」為原則;僅於例外情形下,得公開播送「言詞辯論」與「裁判宣示」程序所為的錄音錄影。至於證人交互詰問、勘驗等,屬證據調查程序,依法即不在公開播送之列,此係法律明文的限制,並非個案裁量或選擇性決定。
北院表示,京華城案公開播送的法庭錄音錄影,涵蓋114年12月15日至同年月24日的全部言詞辯論程序,以及115年3月26日的裁判宣示程序(依法不公開播送之被告端木正部分除外),均為完整呈現,未經任何事後剪輯。至於外界所指言詞辯論前的證人證述內容,因屬證據調查程序,依法不得公開播送,自不在本次公開播送範圍內,並無所謂選擇性公布或刻意遮掩的情形。
北院也強調,理解社會各界對司法透明的高度期待,將持續精進對外說明機制,以促進社會大眾對司法程序及相關制度的理解,並在依法保障訴訟權益與維護程序正義的基礎上,穩健推動司法公開與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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