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今將拍板普發現金延後發放 特別預算上限增至5900億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對於普發萬元現金,行政院今(14)日院會將通過「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修正案,待修正案三讀通過後,才會送出特別預算案。根據修正案,預算上限從5450億元增加至5900億元,而普發現金的時間將於特別預算公布後1個月內開始發放,並於7個月內發放完畢。
根據修正草案,普發現金未訂排富條款,不過,增列特別預算供確保產業所需穩定之電力系統,與加強照顧弱勢族群及提供關懷服務、發放現金作業所需新增相關經費。
由於原先行政院提出的特別條例編入台電撥補1000億元,但卻被立法院刪除,此次政院又把強化電力系統納入,至於補助電力的金額尚待行政院拍板。對此,行政院在草案說明表示,為因應國際情勢變化對我國產業之影響,基於產業希望確保供電穩定,必須增加辦理強化電力系統強化電力系統韌性相關建設。
至於普發現金的時間,原本三讀條文規定發放作業至10月31日前執行完畢,根據修正草案,普發現金應於特別預算公布後1個月內開始執行發放作業,並於7個月內發放完畢。行政院說明,普放現金涉及作業準備、系統設計及民眾領取時間,參照前次普發6000元的經驗,預留超過6個月時間供民眾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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