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名醫不當使用苯巴比妥 遭檢方約談20萬交保
高雄名醫苑秉純遭衛生局認定,不當使用苯巴比妥,裁罰5萬元並停業1個月;雖苑秉純喊冤,在臉書發文指是合理為小兒熱痙攣病患進行治療,「醫者父母心,不欺小兒不欺心」。衛生局19日告發後,橋頭地檢署昨約談苑秉純及朱姓藥師,訊後以20萬元諭令苑交保候傳。
橋頭地檢署於6月19日接獲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告發醫師苑秉純涉有對於未滿18歲兒童及少年不當使用苯巴比妥作為處方用藥,會造成嗜睡或其他副作用,不符合醫療常規,足以妨害兒童身心健全或發育之情。
橋頭地檢署檢察長張春暉接獲衛生局告發後,旋即指派主任檢察官陳竹君及檢察官施佳宏負責偵辦,並於21日指揮市警局婦幼警察隊前往苑秉純診所執行搜索,檢警查扣苑秉純診所開立的苯巴比妥藥物的相關病歷及電磁紀錄,並同步傳喚被告苑秉純及朱姓藥師,以釐清管制用藥苯巴比妥開立流程與使用狀況。
據了解,苑秉純仍辯稱使用苯巴比妥是合理為小兒熱痙攣病患進行治療,治療胃絞痛病患使用的藥物是「待克明」,並不等於苯巴比妥。
經檢察官施佳宏訊問後,認為苑秉純涉違反刑法第286 條第 1 項之罪嫌,「對於未滿18歲之人,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之健全或發育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檢方訊後,諭知苑秉純以20萬交保,朱則請回。
橋頭地檢署指出,基於保護幼童身心健全發展的立場,積極偵辦此案。又為兼顧人權保障及體現檢察官客觀性義務,因此承辦檢察官於蒐證齊全後,將以最快速度將該件所涉醫學專業領域之爭點送交專業機構鑑定,盡速釐清案情,期能勿枉勿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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