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建照、使照分不清?苗栗縣府開課:差這張「不能入住」

好房網

更新於 09月08日07:19 • 發布於 09月09日02:57 • 記者嚴鈺雯/綜合報導

好房網News記者嚴鈺雯/綜合報導

買房、蓋房常聽到「建照」、「使照」,但兩者用途及法律效力並不相同。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提醒,即使建造執照仍在有效期限內,或因政策展延建築期限,也僅代表施工期限延長,不代表建築物已合法完工,房屋仍須取得使用執照後才能合法使用。

工商發展處處長詹彩蘋表示,依《建築法》規定,建築執照分為建造、雜項、使用及拆除執照,其中民眾最容易混淆的就是建造執照與使用執照。

買房、蓋房常聽到「建照」、「使照」,但兩者用途及法律效力並不相同。圖/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攝影

簡單來說,「建照」是建築物新建、增建、改建或修建前,由主管機關核准的施工許可;「使照」則是在建築物完工後,經竣工查驗確認符合核准圖說及相關法令,才核發的合法使用證明。

因此,取得建照不代表房屋已完工,也不能直接合法使用。建築物取得建照後,仍須依法申報開工、辦理施工勘驗,完工後再由起造人會同承造人及監造人申請竣工查驗,符合規定才能取得使用執照。

使用執照取得後,建築物才能依法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營業登記,並向台灣自來水公司及台灣電力公司申請正式接用水電。換句話說,建照代表「可以施工」,使照才是完成法定程序、得以合法使用的重要證明。

值得注意的是,苗栗縣政府因應營建業缺工、缺料及融資環境等因素,今年2月公告全縣有效的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建築期限統一自動展延2年。不過,縣府強調,展延僅是延長施工期限,並不代表工程已完工,更不能取代使用執照。

此外,即使房屋已取得使用執照,也不能任意增建或改建。使用管理科提醒,部分建築物取得使照後擅自進行「二次施工」,導致實際使用情形與核准圖說不符,縣府已啟動不定期稽查,若查獲違規,將依法要求限期改善、恢復原狀,並視情節列管或強制拆除。

詹彩蘋呼籲,民眾不要看到建照仍在有效期限內,就認為房屋可以合法使用;取得使照後也應避免擅自增建、改建,以免影響公共安全並衍生法律責任。

更多好房網News→

有種菜還要繳稅?都市計畫農地改課地價稅原因曝光

想買房?租屋? 房市議題、專家觀點,全都在好房網Line!現在加好友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理財相關文章

01

黃崇仁告別式近千人送行 員工最後一喊「謝謝老闆」

鏡週刊
02

年薪80萬也淪下流老人?揭密退休「生存低標」每月沒5.9萬恐吃土

健康2.0
03

退休一族注意!退保日「選這天」恐少領近2萬元

民視新聞網
04

台股抽籤來了!2檔下周申購起跑 中籤最高賺294萬

EBC 東森新聞
05

總經理任期未滿一年請辭!彩晶發重訊了...網傳大裁員

EBC 東森新聞
06

甲骨文創辦人艾里森取消售股計畫 持股價值75億美元

中央通訊社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