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恆大許家印被判無期徒刑 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中國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20日(周四)上午對被告單位恆大集團、恆大地產、被告人許家印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法院對恆大集團數罪並罰,判處罰金人民幣88.2億元;對恆大地產判處罰金人民幣70億元;對許家印數罪並罰,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違法所得繼續追繳,不足部分責令退賠。
據《央視》報導,法院經審理查明,許家印系被告單位恆大集團實際控制人,全面負責集團營運活動,管理、控制被告單位恆大地產及恆大財富、恆大南昌等多家企業,投資地產、物業、金融等領域。
2016年至2021年間,恆大集團、恆大地產及許家印違反國家法律規定,以持續性、大規模財務造假等手段,虛增資產、隱瞞負債,分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欺詐發行證券、違規披露重要訊息。
恆大集團及許家印通過行賄等手段取得金融機構控制權,違法套取信貸資金、保險資金歸恆大集團使用,犯下單位行賄、違法發放貸款、違法運用資金等犯罪行為。許家印還利用恆大地產董事長職務便利,組織財務造假,以分紅名義侵佔公司財產。
法院認為,恆大集團、恆大地產及許家印的犯罪行為嚴重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侵犯公私財產權益,侵害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廉潔性,犯罪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惡劣,造成特別重大經濟損失,社會危害特別嚴重,應當依法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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