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淡水老街、新月橋等四區域禁微型電動二輪車 6/1開罰
為維護民眾安全,新北市政府高灘處今天(16日)表示,已公告禁止微型電動二輪車進入淡水老街、八里老街、新月橋、熊猴森樂園等地,5月為宣導期,自6月1日起正式開罰,最高可處新台幣1200元罰鍰,籲請民眾注意,以免觸法遭罰。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今天表示,新北市轄河濱公園已公告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禁止汽機車進入。微型電動二輪車雖屬自行車,非屬禁止進入車輛,但考量淡水老街(淡水捷運站至中正路15巷沿河岸商店街段)、八里老街(八里渡船頭至觀海大道沿河岸段)、新月橋(橋上及牽引道)及新北大都會公園熊猴森樂園等地人潮眾多,為維護民眾安全,上述4區域禁止微型電動二輪車進入。
高灘處表示,微型電動二輪車為無腳踏板,且需啟動電源才能行動的小型電動機車,自113年11月30日起需掛牌;電輔自行車(含E-YouBike)有腳踏板,不在上述新北4區域禁止進入的規範內。
高灘處表示,將於現場設置告示牌並宣導至5月31日止,自6月1日起,如有違反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3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籲請民眾務必注意相關規定,以免觸法遭罰。
責任主編:于維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