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前琉球鄉長收回扣360萬...廣大興「洪大姊」也是共犯 各判12年定讞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03月04日05:25 • 發布於 03月04日05:14

屏東縣琉球鄉前鄉長陳隆進在多起工程中向廠商收賄,已被判刑20年定讞,而他與因廣大興案而知名的前屏東縣議員「洪大姐」洪慈綪、黃姓丈夫於琉球鄉道路工程收受回扣360萬元,最高法院判3人各12年徒刑定讞。

陳隆進2014年底起擔任鄉長,任內在琉球鄉生命紀念館增設骨灰及骨骸箱工程、乙未年上杉角頭迎王道路廣場改善工程及多項道路改善工程中,指定特定廠商投標,並向廠商收取回扣及賄賂。

2014年漁船「廣大興28號」於遭菲律賓海巡署公務船於巴林坦海峽海上掃射,「洪大姊」洪慈綪因敢言而聲名大噪,還曾任縣議員,但她和黃姓丈夫2015年間藉由琉球鄉公所辦理迎王祭典道路維護整修計畫時,與陳隆進約定好一定的賄款比例,並從中收回扣360萬元。

一審認定陳隆進收賄295萬元,依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等罪判刑22年,洪慈綪、黃姓丈夫各判12年徒刑。二審改依貪汙治罪條例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判陳隆進22年徒刑,洪慈綪與黃男各12年徒刑。

案件上訴,最高法院撤銷陳隆進、洪慈綪與黃的部分判決,發回更審,陳隆進其餘犯11罪定讞,並定應執行刑20年。

更一審改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論處,並認為陳隆進等3人收賄金額達360萬元,且陳曾是國小校長、曾擔任鄉長,卻罔顧鄉民及政府所託,為求取得工程賄款,將採購案交給特定人士施做並收賄,重挫教育家形象,浪費公帑,嚴重損害國家利益、人民福祉,事後否認犯行,態度惡劣。

更一審指出,洪慈綪利用職務監督之便,與丈夫、友人共同違背職務收賄,有損官箴,破壞公務正常運作及執行公正性,損及國家利益,犯後否認犯行,態度不佳,未見悔改之意,依法判陳隆進12年徒刑、洪慈綪夫婦各12年徒刑,最高法院認為判決認事用法無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秒讀即時話題不費力 點我加入聯合新聞網好友

洪慈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陳隆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台中男撞車找女友頂包還痛毆她!唾液快篩陽+包包藏K他命

ETtoday新聞雲
02

獨家》台南女警開單竟被砍 「斧頭怪客」行凶動機曝光

自由電子報
03

女中士營區內激戰換錢!他遭撤職喊冤:外面1.5K一堆

民視新聞網
04

女警當街遭砍「目睹民嚇呆」只因他不滿違停被開單持斧攻擊…黃偉哲震怒

三立新聞網
05

街頭慘劇!台東女大生「無照闖紅燈」撞死人  下場曝

TVBS
06

江湖大嫂「漢嫂」意外殞命 本月21日舉辦告別式 治喪委員名單曝光

三立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14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