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青安貸浮出萬件違規 監院查出人頭戶轉手賣爽賺500萬
新青安及農安貸款利息補貼政策因管控與監督機制不完善,導致未能即時防範投機炒作,產生人頭戶、貸後轉租及涉營業等違規行為,違規案件逾萬件。監察院於今年6月完成調查,今(20)日發布新聞稿指出,政策偏離協助民眾購屋自住初衷,更有借款人短期持有房屋後轉售交易利得高達500萬元以上。經跨部會檢討,主管機關已收回新臺幣2億餘元補貼,並強化審核與管理,促請各單位審慎制訂政策,落實居住正義。
逾萬件違規案件 補貼政策偏離初衷
監察委員蔡崇義、王美玉與葉大華調查新青安及農安貸款利息補貼監管機制時,發現政策執行階段缺乏完善的貸前審核與貸後稽核,致無法即時防堵投機炒作。統計至今年初,青安貸款違規案件10,499件,農安貸款299件,嚴重偏離協助民眾購屋自住的政策初衷。調查發現,金管會針對第一線金融機構檢查時,發現包括人頭戶、還款來源證明缺乏合理性評估、未評估核貸戶是否為投資型借款人等問題。內政部作為住宅基金管理機關,補貼管理作業也有缺失,未能掌握補貼核撥與應收未收情形,造成制度漏洞。
跨部會檢討導正後,財政部與農業部已加強貸前審核與貸後管理,針對違規案件分別收回青安貸款利息補貼新臺幣2億1,000萬元及農安貸款399萬元。金管會督導銀行公會建立監理機制,內政部亦已建立相關管控措施,力求杜絕類似情形再發生。
調查亦指出,政策推行初期未設限貸一次及排富條款,導致部分高所得族群或短期持有房屋後轉售,獲利高達500萬元以上,甚至有年所得超過400萬元者取得補貼。部分貸後轉租違規案件,借款人竟為無年收入學生。財政部已將高所得者與無財力學生申貸合理性納入重點研議。
監察院表示,政策將於今年7月及9月到期,若續行推動,應通盤檢討外部環境與市場趨勢,完備配套,防止政策美意遭投機者濫用,落實居住正義。經內政部檢討後,已於今年修正相關辦法,明定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之房屋須全部自住,並建立稽查機制,以防範貸後轉租等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