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議員李傅中武詐助理費977萬被起訴!認罪「全額繳回」求減刑
台北市議員李傅中武涉嫌長年以「人頭助理」及「低薪高報」手法,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台北地檢署今(17)日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起訴李傅武、妻子兼辦公室執行長林金俐等7人,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977萬1081元。檢方指出,李傅武已繳回全部犯罪所得,且多名被告均坦承犯行,依法請求法院減輕其刑。
檢方:人頭助理、低薪高報雙重手法 詐領977萬元
起訴指出,李傅中武自2010年起連任台北市議會山地原住民議員,其妻林金俐擔任議員辦公室執行長,負責人事、財務管理,並由林女胞姊協助處理財務。
檢方查出,李傅中武、林金俐明知未實際聘用岳母、外甥及友人擔任公費助理,仍製作不實聘書及遴聘資料,向台北市議會申報聘用,使議會人員誤信為真,按月核撥薪資及春節慰勞金至相關帳戶,再由家屬提領或使用款項,藉此詐得576萬3274元。
其中,游姓友人原本只因協助處理選民紅白帖而提供帳戶,後來不願再領取車馬費,但帳戶存摺、提款卡仍由林女保管,檢方認定其並不知情,因此就涉犯貪污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部分,予以不起訴處分。
助理薪資「低薪高報」 再詐400萬
檢方另查出,李傅中武與妻子也涉嫌以「低薪高報」方式詐領補助。起訴指出,林金俐胞弟雖擔任議員司機及接待工作,實際月薪僅約1萬元至1萬5000元,卻向議會申報2萬9000元、2萬9200元或3萬5000元;另一名周姓助理實際月薪僅2萬9100元或3萬9000元,卻申報每月6萬元。
檢方認為,兩人與李傅中武夫妻共同製作不實聘用及薪資資料,交由議會核發補助,因此再詐得400萬7807元。兩案合計詐領977萬1081元。
游姓友人不起訴 洗錢罪嫌也獲不起訴
檢方偵查後,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起訴李傅中武、林金俐及林姊林金鶯、岳母、外甥陳昆宏、林姓胞弟、周姓助理等7人。至於游姓友人部分,因犯罪嫌疑不足,獲不起訴處分;另外,李傅中武及林金俐涉犯《洗錢防制法》洗錢罪嫌部分,檢方也認定罪證不足,均不起訴。
李傅中武繳回977萬元 檢方建請依法減刑
檢方指出,李傅中武夫妻檔為本案主謀,犯罪時間長、不法所得高達977萬1081元,犯罪情節重大。不過,兩人在偵查中均坦承犯行,其餘被告也均自白,且李傅中武已將犯罪所得977萬1081元繳回國庫,因此請法院減輕其刑。
檢方另認為,其餘家屬被告多是基於親情協助犯案,請法院量處適當刑度,以啟自新;至於全案犯罪所得977萬1081元,則請依法宣告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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