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在公司女廁洗手台下方安裝針孔 偷拍5女同事如廁被判1年2月
李姓男子在去年8月27日上午在台南公司女廁洗手台下方裝設針孔攝影機,偷拍女同事如廁影像 ,一天下來共有5名女同事在不知情狀況下遭偷拍,其中1名女同事察覺有異後報警處理。李認錯想調解,但3名女同事堅持提告,法官認他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共3罪,應執行1年2月。
檢方起訴,李於去年8月27日8時44分許,在公司女廁洗手台下方裝設針孔攝影機後,無故竊錄5名女同事如廁的性影像,一天下來,有女同事在公司女廁上了5次廁所,5次都遭偷拍,並將攝得性影像儲存在針孔攝影機內記憶卡及其手機相簿內。
直至有女員工察覺有異後報警處理,並扣得針孔攝影機、記憶卡及手機。案經3名女員工提告後,並由檢方偵查起訴。
李於警詢、偵訊及審理程序中自白,以及證人於警詢時的證述,並有監視器錄影畫面擷圖、現場照片、針孔攝影機所攝錄影畫面擷圖及手機翻拍照等佐證。
台南地院審酌,李為滿足個人私慾,竟利用在公司工作機會,進入女廁裝設針孔攝影機偷偷攝錄女同事如廁性影像,顯然缺乏對他人身體自主及隱私權尊重,造成她們壓力及恐懼。
同時,考量李並無前科,犯後始終坦認犯行,雖表達有和解意願,惟3名告訴人均表示無意調解等一切情狀,法官認他犯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共3罪,各處6月,應執行1年2月,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