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玩大怒神腦出血喪命 六福村遭家屬求償千萬二審仍免賠
〔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2022年2月歐姓女子到六福村玩大怒神後,感覺頭痛想吐,在園方醫護室休息一個多小時後狀況惡化,送醫不治,詹姓母親質疑園方沒有清楚標示、沒配置專業醫護而延誤就醫,求償1000萬元,一審新竹地院審理認為,並無醫學實證說明死因與大怒神有關,且園方在安全標示與救護流程與經驗無疏失判,全案駁回。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今判上訴駁回,維持免賠。
詹母表示,2022年2月26日下午女兒乘坐六福村大怒神後,隨即頭疼、手麻及想嘔吐,送醫護室休息觀察超過一個多小時後,狀況惡化昏迷,送國軍桃總斷層掃描為腦出血,轉榮總仍於兩天後離世。
事後詹婦質疑大怒神安全標示不清,只針對心臟病高血壓及孕婦等警示,對於其他危險態樣完全無警示。女兒並無心臟病高血壓病史也非孕婦卻仍死亡,此外園方並未配置適當專業合格醫護人員,第一時間送醫急救,嚴重延誤就醫,向六福村求償1000萬元。
一審新竹地院法官根據醫療鑑定報告得知,玩大怒神所受G力作用影響甚短,縱然可能會因大腦血流灌流下降或上升產生生理不適反應,然休息後會改善,根據台北榮總醫療鑑定,死者有腦室內出血、急性水腦症,以目前醫學實證,仍無法說明與大怒神G力有無關係,因現行研究仍不足說明。
此外,新竹地院法官認為,園方救護人員的救護作為,與救護站標準作業流程所定急救通報作業、傷病患一般照護與救護派車流程相符。六福村採視覺、聽覺等多重警示方式,在大怒神周圍設置警告標示,向乘客播放啟動前警語及乘坐限制警語,並無違反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全案駁回。
詹母不服判決提上訴,二審高院合議庭認定,六福村提供的遊樂設施符合原廠及主管機關所訂安全標準,且護理師在接獲通報後依標準流程檢查並持續觀察歐女狀況,初步判斷意識清楚、生命徵象穩定,先安排休息並持續觀察,待症狀未改善後即送醫,屬合理醫療判斷,難認園方有延誤送醫或過失致死情形。
高院判定,原告依民法求償,法院均認為沒有理由,上訴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