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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歲最年長死囚王信福聲請再審 抗告遭駁回

EBC 東森新聞

更新於 2天前 • 發布於 2天前

在台灣司法史上備受爭議的「最老死囚」王信福案件,近日再次出現重大轉折。儘管人權團體多年來奔走、指出現場證物鑑定與供詞存有疑點,並嘗試以「左、右輪手槍之謎」作為突破點聲請再審,但司法體系顯然並未被說服。最高法院於2月2日正式裁定,支持原審見解,認為槍枝型號記載純屬文書誤載,駁回了王信福的再審聲請。

卡拉 OK 店槍響奪兩警命與逃亡真相

案件回溯至1990年8月,當時王信福與懷孕女友前往嘉義市一間卡拉OK店消費。席間因故與兩名下班警察發生衝突,隨後發生槍擊案導致員警喪生。案發後,槍手陳榮傑很快被逮捕並遭判死刑槍決,但他指證是王信福提供槍枝並下令「結掉這兩個」。王信福則展開長達10多年的逃亡生涯,直到2004年才因眼疾回台就醫落網。儘管他始終堅稱槍枝與開槍指示皆與他無關,但在共同被告陳榮傑已執行槍決、死無對證的情況下,法院仍採信供詞,判處王信福死刑。

左輪還是右輪槍枝鑑定記載引發爭議

人權團體在檢視卷宗時發現了一個顯眼的矛盾:案發現場取得的凶槍應為「右輪手槍」,但在送往刑事局檢驗有無指紋的公文與鑑定書上,卻多次出現「左輪手槍」的記載。救援團體認為,如此關鍵的證物描述出錯,極可能代表檢驗的根本不是同一支槍,或是案件偵辦過程存有瑕疵。然而,台南高分院調查後確認,該槍彈頭特徵與被害人體內取出的彈頭完全吻合,確認為同一把美製0.38吋COLT手槍。

法院指出,地院送件函與刑事局文書上的「左輪」字樣,與檢方扣押清單上的「右輪」記載不符,僅是行政流程上的「誤載」,並不影響槍枝殺傷力與指紋鑑定的科學事實。

最高法院駁回再審確定維持原判

除了槍枝爭議,救援團體也主張應重新調查槍手陳榮傑與案發現場另一名李姓友人的從屬關係,以釐清真正的「老大」是誰。但司法體系認為,無論陳榮傑是誰的小弟,證據皆指向王信福當時在現場參與其中,這部分的調查並不足以動搖原本死刑判決的基礎。最高法院最終裁定,原審駁回再審的理由充裕,法律見解並無違誤,因此駁回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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