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男撿icash狂刷627元代價4倍 侵占遺失物挨罰3000元
新竹劉男去年5月在竹北市區拾獲一張icash2.0儲值卡,見內有652元餘額竟心生貪念,未將卡片送交警局,反而私自留存並陸續前往多家超商消費。陳姓失主報警後,警方循線查獲。新竹地院審理後,依侵占遺失物罪判處劉男罰金3000元,得易服勞役3天。
判決書指出,劉男去年5月15日在竹北市某處,撿到陳男遺失的小叮噹圖案icash2.0卡片。該卡片本身價值約100元,內部尚有652元的儲值餘額。劉男拾獲後並未依規定報警招領,反而直接將卡片據為己有,並隨即前往多家超商消費。
陳姓失主發現卡片遺失,且內部餘額遭人盜用,隨即向警方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劉男從去年5月16日下午開始,一直到同年6月5日上午,頻繁出沒於新竹縣市的統一超商星空門市、富森門市及大硯門市,累計刷卡消費達627元。
劉男在法官審理時對罪行供認不諱。辯護人主張,劉男已針對相關情節達成協商合意,請求法官給予自新機會。法官認為,劉男拾得他人遺失之物,不思歸還原主或送交警察機關,竟因貪圖小利而侵占入己,缺乏對他人財產權的尊重,行為實屬不該。
法官考量劉男已坦承犯行,最終依侵占遺失物罪判處劉男罰金3000元,得易服勞役3天,並宣告沒收該張小叮噹icash2.0卡片、追討其652元餘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