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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稽查特色餐飲5間不合格!「丸龜製麵」使用重組肉未標醒語 遭罰3萬

新頭殼

更新於 01月05日09:12 • 發布於 01月05日09:12 • Newtalk新聞 |陳柔樺 綜合報導
「丸龜製麵」基隆門市被查出使用重組肉作為原料,未於品名旁加註醒語,遭開罰3萬元。 圖:食藥署/提供

Newtalk新聞

食藥署今(5)日公布「114年特色美食餐飲業稽查專案」查核結果,其中多家業者因食品標示或衛生管理不符規定遭裁處罰鍰,包含知名日式烏龍麵連鎖品牌「丸龜製麵」也列為此次違規名單。

食藥署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啟動「114年特色美食餐飲業稽查專案」,針對多家特色餐飲業者進行稽查抽驗,此次查核183家業者中有5家因食品標示或衛生管理不符規定遭裁處罰鍰。

此次違規業者名單包含知名連鎖餐飲「丸龜製麵」基隆門市被查出使用重組肉作為原料,未於品名旁加註「僅供熟食」、「熟食供應」等醒語,違反食品標示相關規定,依法裁處新台幣3萬元罰鍰。依規定凡包裝、散裝或餐飲場所販售的重組肉、注脂肉產品,均須於品名明顯處標示「重組」或「注脂」等字樣,並加註醒語,提醒消費者。

另在桃園市「從心 From the heart Bistronomie」餐廳因使用美國牛肉,卻未於菜單標示牛肉原產地,也違反食品標示規定,遭裁處3萬元罰鍰。新北市「Eat enjoy 意享美式廚房」則於GHP(良好衛生規範)複查未合格,其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未離地存放,依法裁罰6萬元。此外,高雄市「野島日式料理」因未完成食品業者登錄,裁處3萬元;花蓮縣「雙蔓印度餐廳」則因技術證照人員持證比例不符規定,依法裁罰3萬元。

食藥署中區觀禮中心主任林旭陽表示,此次專案除稽查餐飲業者作業環境與標示情形外,也同步抽驗相關食材與餐點共207件,依產品類型檢驗動物用藥殘留、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防腐劑及邦克列酸等項目,結果全數符合規定。

食藥署表示,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確保作業環境整潔、食材妥善離地存放,以降低污染風險,保障消費者飲食安全。若查獲GHP不符規定,經限期改善屆期仍不改正者,涉違反食安法第8條規定,可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如查獲直接供應飲食場所標示不符規定者,涉違反食安法第25條規定,可依同法第47條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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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今(5)日公布「114年特色美食餐飲業稽查專案」查核結果。   圖:食藥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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