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際

中國施壓禁止台灣政要入境!歐洲11國受要脅

NOWNEWS今日新聞

更新於 4小時前 • 發布於 4小時前 • 國際中心顏得智/綜合報導
▲副總統蕭美琴去年站上歐洲議會演說,引發中國跳腳。(圖/林佳龍臉書)

[NOWnews今日新聞] 中國對台灣外交施壓頻頻,英國媒體《衛報》13日引述多名外交官及官員說法,中國官員近期向歐洲多國推出「法律建議」,或向各國大使館提出「外交照會」,要求禁止台灣政治人物入境,甚至要求歐洲多國禁止承認台灣外交護照,有11國因接納台灣台灣政要入境,而被中國點名要脅。

根據衛報報導,歐洲外交官與政府部門表示,中方官員向歐洲駐北京大使館提出外交交涉,或透過當地大使館直接向歐洲各國政府警告,要求歐洲國家不要「踐踏中國的紅線」。

報導提到,中國官員的接觸方式各有不同,有些針對單一國家,有些則針對群體;有些透過書面「普通照會」,有些則是由外交人員親自傳達。這些行動發生在 11 月與 12 月,主因是針對近期台灣官員,包括現任副總統、外交部長及前總統的歐洲行程所做的回應。

《衛報》看到的一份照會中提到,北京自稱「尊重歐洲方面制定與執行簽證政策的主權」,但聲稱存在「制度漏洞」,導致台灣政治人物頻繁訪問。中方引用了多項歐盟法律規章,其中包括《申根邊境法》(Schengen Borders Code)。該法律規定非歐盟公民入境前提是「不得對成員國的國際關係構成威脅」,暗示若一個歐洲國家允許台灣官員入境,將損害該國與中國的雙邊關係。

中國官員暗示,允許台灣官員進入歐洲國家將威脅該國與中國的國際關係。在某些案例中,中方還引用了《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或建議歐洲國家效法聯合國,禁止所有台灣人進入政府辦公大樓。

國立東華大學助理教授馮儒莎(Zsuzsa Anna Ferenczy)表示,「北京對這項規章的應用與解釋非常大膽。北京認為歐台關係威脅了歐中關係,但這完全不是歐洲的認知或現實」,馮儒莎指出,「我認為這是另一種讓成員國感到不安的方式,讓他們擔心與中國的關係可能面臨風險……北京深知部分歐盟成員國目前非常渴望吸引中國投資。」

衛報還提到,中國的外交照會指出,歐洲國家應拒絕台灣簽發的「外交護照」,並「禁止台灣人員進入歐洲尋求官方接觸與交流,踐踏中國紅線」。

照會中提到,「中方希望歐盟與歐洲國家能從中歐關係與雙邊關係的大局出發,做出拒絕台灣所謂總統或副總統(包括卸任者)入境的政治決策」;名單中亦列出了其他官員。

這份照會點名台灣官員曾訪問比利時、捷克、波蘭、荷蘭、義大利、奧地利、德國、立陶宛、丹麥、愛沙尼亞及愛爾蘭,稱這些訪問「嚴重破壞中歐關係」。其中特別提到歐盟放任蕭美琴在歐洲議會大樓發言,宣揚台獨分裂主張,指的是蕭美琴在布魯塞爾舉行的「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年會上的演講。

衛報提到,挪威與芬蘭外交部證實曾收到此類照會,並表示與台灣的簽證規定是由相關申根機構決定的。英國外交部發言人則表示:「入境英國的許可由我們自身的法律與移民規則決定,這同樣適用於來自台灣的人士。」

台灣外交部告訴衛報,官員訪問歐洲「與中國完全無關,中國無權干涉」。中國對他國採取的各種脅迫手段及其對台武力威脅,破壞了全球及印太地區的和平穩定,威脅到歐盟的直接利益,才是破壞歐洲國際關係的真正力量。中國的行為應受譴責。

衛報指出,中國提出的「精確建議」在法律上被認為站不住腳,但其警告語氣仍讓一些小國感到壓力。

報導指出,儘管歐盟在台灣地位上不採取立場,並與北京維持正式關係,但歐盟也透過議會外交與貿易與台灣維持堅定的非官方關係。柏林智庫「墨卡托中國研究中心」(MERICS)分析師宋高祖(Claus Soong)表示,這種不尋常的舉動符合北京長期以來的策略,利用一切可能手段阻止各國與台灣深化合作。北京正盡其所能地向歐洲傳達,在讓台灣官員入境前要想清楚。

立即加入NOWnews今⽇新聞官⽅帳號!跟上最HOT時事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際相關文章

01

北海道酒吧「牆藏女屍」長相曝光 28歲護理師死因出爐

太報
02

快訊/首次公布數據!伊朗官方:示威死亡人數2000人

三立新聞網
03

尹錫悅宣布緊急戒嚴涉內亂首謀罪 檢方求處死刑

中央通訊社
04

女高中生打破酒瓶 被強行關進精神病院!崩潰哭訴:我快被關瘋了

鏡報
05

我以為會死,結果醒來中6百萬!女傷口未癒驚喜先來 尪以為她幻覺

CTWANT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