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籍11年中國籍男要當兵 內政部:應負義務不會免除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一名中配的兒子有中國國籍,台灣戶籍雖被註銷11年、無健保,但仍要當兵,猶如黑戶。內政部今天(9日)說,在台原有戶籍的中國籍役男,雖然在中國地區設有戶籍後喪失台灣人民身分,但原本應負的義務包含兵役在內不會免除。
媒體報導,出生於中國廣西的30歲男子,媽媽是中配,3歲時入籍台灣,之後返中受教育,11年前戶籍遭註銷,今年4月入境台灣時被依逃兵送辦,雖獲檢方不起訴,但被送入軍中服役。母親指出,兒子在台無戶籍竟要當兵,入營後也無健保,猶如黑戶。新北指另有2個相同案例,都無健保權益,盼中央修法協助。
內政部晚間發新聞稿說,在台灣原有戶籍的中國籍役男,按照「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其施行細則」規定,雖然在中國地區已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地區護照者,將會喪失台灣地區人民身分,但原本應負的義務包含兵役在內不會免除,所以徵兵機關仍須依法辦理徵兵,役男也應入伍服役。
內政部說明,媒體報導提到原本設籍於新北市的役男,由於取得中國地區人民身分,戶政單位已經廢止台灣戶籍,但新北市政府仍須依規定辦理徵兵。
此外,役男家屬認為,未有身分證及健保卡,入伍後無法獲得健保保障,國防部說,役男徵集入營後即為國軍的一份子,服役期間由國軍醫院提供各項醫療服務,不會因為沒有健保卡而有所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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