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一直叫...鈕承澤性侵案女律師稱致「胃酸逆流」 告鄰傷害敗訴
承辦導演鈕承澤性侵案的女律師杜孟真認為鄰家的狗一直叫,叫到她胃酸逆流,自訴鄰居強制、傷害罪,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杜女鄰居養狗是生活常態,與犯罪構成要件不符,裁定自訴案駁回。可抗告。
事實上,杜孟真為此曾向張姓鄰居提民事侵權給付訴訟,索賠237萬元,法院認定她確實長期受噪音干擾,判杜女獲賠45萬元。
杜孟真自訴說,她與張姓鄰居是戀戀台大社區的鄰居,張2020年9月到11月,不定時放任養的狗吠叫,導致她受有焦慮適應障礙症、咳嗽、胃酸逆流,張犯刑法傷害、強制罪。
法官認為,如果某人將車輛停放在路邊,導致後來的車輛未能如願停放,「屬吾人社會生活之常態」,不應構成強制罪。
法官認為,杜孟真雖然表示張姓鄰居將狗關進籠子,狗會開始吠叫、時間很長,但張並未直接對杜施加不法腕力,蒐證錄影雖可辨別有狗的吠叫聲,但,難以認定張故意影響致使養的狗吠叫。
法官認為,杜女指張將狗關進籠裡,狗就開始叫,僅屬自訴人之臆測,況且,張將狗關進狗籠,也屬一般常見的飼養方式,不構成強制罪的「強暴」要件。
裁定說,杜孟真聲稱狗叫致她身心受創,包括因而患有焦慮的適應障礙症、咳嗽併胃酸逆流,但發生疾病的原因很多,未必與居住環境有關;現代人生活步調緊湊、工作壓力大,無從認定杜女的傷損與鄰居的狗有關。
合議庭認為,杜孟真聲請傳證社區住戶、管理員、中正第二分局思源街派出所員警出庭作證,並函查她的就診紀錄,不過,這些待證事實就算為真,也不能證明杜女的張姓鄰居犯罪,駁回自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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