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3警官按月收賄包庇電玩 一審最重判18年6月
高市警方涉電玩收賄弊案,今天高雄地院對3警官宣判,認定前高市警局維新小組督察員蔡景德、小港分局交通組長齊德清、仁武分局巡官林霙璋,涉嫌接受仁武地區一帶電玩業者按月透過白手套賄賂,依犯公務員違背職務收賄罪,重判蔡18年6月,併科罰金800萬元、齊12年、林15年2月,仍可上訴。今天上午11點宣判,並無人來聽判。
判決指出,仁武地區的李姓電玩業者為首,按月向各業者收取「公關費」,並按各店家機台擺設數量多寡計算,再委託人脈關係良好的楊姓業者,分別透過「白手套」陳姓退休副分局長轉交賄款蔡景德及齊德清,白手套涂姓警務員則負責拿賄款給林霙璋。
合議庭認定,蔡景德收賄時間自2012年12月到2013年10月,按月計算共11次,每次收賄金額63萬,總計693萬;齊德清自2012年7月到2013年4月,共10次,每次收賄11到12萬,所得共111萬;林霙璋自2015年2月到10月,共9次,每次收8到11萬,共計87萬元。
審理期間,除齊德清認罪,合議庭依據李姓業者還有製作桌曆的帳目,證實蔡景德及齊德清收賄記錄,林霙璋則有數次約定交付賄款的通聯當佐證;合議庭另傳喚電玩業者作證,在交付賄款後經營電玩有無感覺差異,並對照收賄期間警方對查緝電玩的具體作為,確認3人收賄。
合議庭也發現,蔡景德收賄期間,妻子並無工作,家中僅他一份收入,薪資帳戶卻全無提領,日常生活開銷及子女教育費用來源不明,還有多餘金錢購買高級名車、每月更投資接近他薪水金額的基金,相當不合理。
除重判外,蔡景德褫奪公權10年、林霙璋褫奪公權7年、齊德清褫奪公權6年。蔡景德已退休,上月獲交保800萬元;齊德清及林霙璋停職中,林上月以15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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