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涉嫌酒駕肇事挨罰 警因不符取締程序撤銷處分
高雄許姓男子因工作時喝不含酒精的蠻牛提神,吃多個含酒精成分的蛋黃派補充體力,開車上路,卻不慎發生事故,因酒測達違規標準,遭警移送,雖涉嫌公共危險罪獲不起訴處分,但仍遭重罰;事後許男提起行政訴訟,地院以警方不符取締酒後駕車作業程序及規定等理由,撤銷處分。
判決指出,許男6月11日下午1時23分許,駕駛營業貨運曳引車與江姓女駕駛發生車禍,員警獲報到場處理,初步分析研判肇因,認為許酒測值達每公升0.20毫克被依法開罰,遭警方認涉犯公共危險罪移送,經檢方複訊,獲不起訴處分。
但許男未在期限內辦理結案手續,沒陳述意見,被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裁處12萬,吊銷駕駛執照及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處分,事後他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許男主張,他未飲用任何酒類,只有喝不含酒精的蠻牛,當天工作前,有食用多個蛋黃派補充體力,但蛋黃派含酒精成分,外部包裝沒有標語提醒該產品內含酒精,味道上也不含酒味,加上公共危險罪獲不起訴處分,若賴以為生的駕照被吊銷將不能繼續工作。
經查,許男認為檢測結果有誤向員警反應,要求重測遭拒;另依據台中醫院藥劑科網站資訊,可知蠻牛是不含酒精的飲品,舉發員警也未詳查有無食用其他含有酒精成分的食品,另警方未能提供當天酒測時的全程錄影影像,不符取締酒後駕車作業程序及規定。
經地院審理,舉發機關未能提供實施酒測時全程錄影的錄影畫面,逕行認定有違規事實,綜合各項原因,認為處分不合理,因此撤銷許男原處分,全案仍可上訴。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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