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美國馬鈴薯食安標準不變 龍葵鹼超標全批退運或銷毀
針對各界關切美國產加工用馬鈴薯輸台議題,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23日表示,政府一貫秉持「科學證據、嚴格檢疫、確保食安」原則,並未開放發芽、腐爛或發霉的馬鈴薯進口;農業部與衛福部設有雙重把關機制,確保不合格或具毒性的產品不會流入市場。
李慧芝指出,農業部與衛福部已說明,現行美國產加工用馬鈴薯輸入的食安標準並未調整。出口前,由美方確認產品未發芽、無病蟲害及土壤附著,不符合規定者不得輸台;抵台後,則由農業部與衛福部進行邊境查驗與把關。食藥署對輸入馬鈴薯的檢驗標準與管理措施亦維持既有規範,尤其龍葵鹼檢測標準未曾放寬。一旦檢出超標,或發現嚴重發霉、腐敗情形,將依法整批退運或銷毀。
另外,臺美對等貿易協定(ART)所提及農業部於2026年2月6日公告的「美國產加工用馬鈴薯輸入檢疫條件」,李慧芝說明,都是依科學證據與國際規範,並經長期技術協商訂定,兼顧貿易便利與風險管理;相關檢疫條件由農業部制定,並非由ART直接規範。
在檢疫程序方面,李慧芝表示,若農業部於邊境發現疑似發芽情形,將要求業者提出改善措施,包括整櫃退運、銷毀,或封櫃後運送至指定檢疫區,在防檢署監督下逐批逐顆篩選,將發芽、發霉或腐爛個體剔除並銷毀,確保不進入加工流程或市場流通;相關挑選作業亦屬邊境檢疫的一環。
此外,針對經檢疫判定有發芽問題的批次,業者完成剔除後,衛生單位將再進行總配醣生物鹼(含龍葵鹼)抽樣檢驗,如結果不符規定,仍將全批銷毀。
李慧芝強調,政府在推動國際經貿往來的同時,將持續以科學為基礎,透過源頭管理與邊境查驗雙重機制,確保進口農產品符合檢疫與食品安全標準,保障國人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