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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院認定柯文哲涉京華城案收賄「未正視自己的錯誤」!完整判決理由一次看

遠見雜誌

更新於 03月26日10:53 • 發布於 03月26日10:41 • 林仕祥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捲入的京華城案,台北地方法院今(26)日一審結果出爐,到底如何認定柯文哲收賄?當年柯文哲與沈慶京的會面後,有哪些不法行為?完整說法一次看。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捲入的京華城案,台北地方法院今(26)日一審結果出爐,認定柯文哲曾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賄賂210萬、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以木可公司名義侵占總統副總統政治獻金專戶逾6千萬,並挪用眾望基金會公款827餘萬元支付競總員工薪資,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公益侵占(2罪)、背信等4罪,裁定柯文哲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可上訴。

京華城案一審判決結果出爐,僅應曉薇顧問吳順民、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2人無罪,除柯文哲被判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外,多個涉案人也被重判,包括:

●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被判15年6月、褫奪公權6年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被判10年、褫奪公權5年,併科罰金2千萬元

台北市前工務局長黃景茂6年6月、褫奪公權3年

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被判4年6月

前木可公司董事長李文娟2年4月

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2年、褫奪公權1年,緩刑3年

都委會前執行秘書邵琇珮1年3月、褫奪公權1年,緩刑3年

會計師端木正1年

另外,北院也裁定應沒收柯文哲1260萬;柯文哲、李文宗應共同沒收827萬1095元;應曉薇應沒收5250萬;鼎越公司應沒收121億545萬6748元;木可公司應沒收6134萬6790元。北院宣判後發布新聞稿表示,柯文哲自始至終均否認全部犯行,足見犯後完全未能正視己身錯誤的態度,嚴重耗費有限司法資源。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捲入的京華城案,台北地方法院今(26)日一審結果出爐,場外大批媒體及支持者守候。蘇義傑攝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捲入的京華城案,台北地方法院今(26)日一審結果出爐,場外大批媒體及支持者守候。蘇義傑攝

沈慶京透過7個人頭,賄賂柯文哲210萬

判決書指出,柯文哲知悉京華城案土地不符合都更條件,亦知悉沈慶京所提「永久享有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的訴求無法再次適用,但仍於2020年2月20日與沈慶京就京華城容積案會面洽談,等即達成期約賄賂的默示合意。

判決書續指,沈慶京透過威京集團7名員工,先從集團領取現金,再以個別捐獻政治獻金30萬元的方式,於2020年3月24日至26日,共計給付210萬元至柯文哲掌握的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再由鼎越前負責人朱亞虎以手機傳送已經捐款訊息給李文宗,並獲李文宗回覆「長輩友人涓捐襄助,市長和我們都心存感激……謝謝您,弟文宗」,表示柯文哲知悉並收受上開210萬元。

柯文哲明知回覆「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的陳情內容,京華城公司已提訴願遭內政部駁回,卻以市長權力裁示將京華城公司陳情函提送都委會研議。柯文哲於2020年4月14日取得沈慶京交付的陳情書,由彭振聲轉交都發局,過程中都發局持續強調回復「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屬圖利。

同年5月21日,邵琇珮建議京華城公司人員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提出修訂細部計畫申請案,而以與都市容積獎勵法令不合的要件申請違法容積獎勵,京華城公司據此於7月3日提出方案,作為回覆樓地板面積的替代方案。

與沈慶京會面後,市府動作顯示會談結果已成具體行政作為

判決書引述朱亞虎的視角,稱2020年2月20日,朱亞虎陪同沈慶京前往北市府與柯文哲會面,會談時間約1小時。朱亞虎雖在會客室外等候,未參與實際會談內容,但會談結束後,沈慶京卻面露滿意微笑,並由朱亞虎陪同離開,其外在反應已可反映會談結果對其具有正面意義。再觀察其後市府即啟動將京華城相關陳情案,送交都委會研議的程序,逐步朝有利沈慶京方向推動,顯示會談結果已轉化為具體行政作為,可推知該期間已就違背職務行為與利益給付形成可得推悉的默示對價合意,並進而達成期約賄賂的犯意聯絡。

除記載柯文哲及沈慶京圖利及行收賄,判決書也詳細記載柯文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與李文宗及李文娟共同侵占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1500萬、侵占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賸餘124萬1036元、侵占KP小物募款所得的柯文哲政治獻金4133萬5588元、侵KP SHO演唱會盈餘77萬166元、侵占採風情資分析公司捐與民眾黨政治獻金300萬;與李文宗挪用眾望基金會公款825萬1095元……等案的過程。

判決書指出,柯文哲於2014年至2022年擔任台北市長,掌理北市府最高行政權力,理應兢兢業業,維護市民權益,但柯文哲為冀求財團雄厚的實力支持,收受210萬元的賄賂,並違背法令使京華城公司於未有法令依據下,取得20%容積獎勵,不法利益逾百億元。

且柯文哲身為民眾黨主席,明知政治獻金的本旨及公益性,仍擅將他人與民眾黨的捐款600萬元挪用於己,或以商業交易行為的外衣,掏空柯文哲政治獻金與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千餘萬元,另挪用眾望基金會的公款827萬餘元,所為甚有未當。

衡酌柯文哲未將其取得的全部犯罪所得予以繳回,再考量檢察官就本案量刑所表示的意見,兼衡柯文哲除本案外並無前案紀錄、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加上其自述的智識程度、過往工作經歷,目前經濟狀況、家庭狀況等一切情況,裁定柯文哲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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