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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推「食安險」 小吃業:連吃數攤怎分辨?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04月06日18:05 • 發布於 04月06日16:00

食安事件層出不窮,各地推動投保「食安險」,提高消費者保障。但流動攤商表示,逛夜市或市場不可能只吃一家,怎麼判斷是哪家攤商出事?攤商美食都是銅板價,要額外花錢保食安險,就怕保費太高負擔不起。

主計總處估算,全台攤商逾廿三萬攤,光北市就有四萬七千攤,推估食安保險市場每年近億元。

台北市士林商圈促進協會理事長蘇文山說,投保食安險資料包含營業地址、食材進貨證明及保存期限,攤商進貨來源多為傳統市場攤販,很難填寫清楚,更何況「逛夜市不可能只吃一家,怎麼判定是哪家攤商出事?」大家也怕消費者覺得不舒服就求償。

有攤商說,一碗滷肉飯只賣五十元,政府卻要求額外花錢買保險;很多攤商傳承二、三代,營業四、五十年從未出事,靠的是口碑與手藝,買保險生意也不會更好,何必多此一舉?還有攤商說,買保險除了增加營業成本,還得有商登、營登或統編等,但流動攤販不見得有,實務上有困難。

淡江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副教授郝充仁說,投保食安險有助提升觀光客信心及餐飲業品質,「納保一定有好處」,但也擔心成本反映在產品上。

郝說,夜市或攤商的產品責任險需要認定加害人或被害人,被害人確定是消費者,加害人該如何認定?攤商也許是其中之一,但食材又是另一個人負責,也算是加害人?像是寶林茶室案,食材不是店家提供,但是由店家製作,大家都有責任。

北市產發局長陳俊安說,過去食安險保單多提供有店面或固定模式攤家,市場攤商無承保經驗,將研議公用化版本。市場處長黃宏光說,保險契約中部分條文,如食材製作、新鮮標示等,對攤商有實際困難,已函請金管會、產險公會調整保單條款。

北市市場處攤販科長張峻閔說,市府與保險公司研商,盼透過投保規模壓低保費,「每年保費約二、三千元,每個月最多二五○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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