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小沈1500」不算證據仍有罪!沈慶京判刑10年、罰金2000萬
台北地方法院今(26)日一審宣判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檢方依圖利罪、行賄罪向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求刑17年,歷經一年法庭審理後,北院在下午2時30分宣判,判處沈慶京10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併科罰金2000萬。
本案其他被告中,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判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判15年6月;前北捷董事長李文宗判4年6月。法院認定,柯文哲收賄210萬元,而與沈慶京有關的證據「小沈1500」因沒有補強證據,除非被告自認,不能認定這部分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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