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好賭色欠債棄全家!父老年截肢遭子女拒養 法院1關鍵判要履行
女子小嫻(化名)指控,父親年輕時沉迷大家樂簽賭,經常流連色情場所,積欠大筆債務導致家宅被查封,全家人流離失所,全靠母親工作維持生計。如今父親年過古稀,受截肢而無法自理,小嫻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然而因關鍵證人記憶不完整,缺乏相關事證,法院裁定駁回,小嫻仍須負扶養責任。
判決書指出,小嫻表示父親當年不僅未負擔家用,還與不明女子來往,對4名子女不聞不問,導致她從小缺乏父愛,只有債主登門的回憶。父親如今因左下肢動脈阻塞壞死施行截肢手術,需臥床並管灌進食,每月僅靠數千元津貼及現任配偶微薄的資助度日,狀況已達「不能維持生活」的程度;但小嫻主張,自己也是低收入戶,還要扶養3名未成年子女,實在無力負擔這名「陌生老爸」的安養費,向法院請求免除扶養義務。
小嫻的弟弟也出庭作證,表示父親曾抓母親的頭部撞牆,工作所得全數投入賭博;但他坦承,自己對家庭的記憶僅能回溯至國小時期,且他小六到國一期間就離家出走,記憶並非完整。小嫻也未再提出其他有利證據。
法官認為,小嫻父親雖有簽賭、嫖妓等不檢點的行為,但不務正業並不必然等於未盡扶養義務,且弟弟證稱父親曾從事賣菜工作,並未離家,在沒有足夠證據證明父親在成長期間均未盡扶養義務的狀況下,不能單憑片面指數免除其扶養義務,故駁回小嫻的聲請。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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