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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狂迴轉還壓車! 無牌電單車亂騎如街頭NPC 「違規仔」僅11歲身分曝光

鏡報

更新於 03月26日03:08 • 發布於 03月26日03:08 • 鏡報 林建鋒
11歲男童在街頭騎乘未懸掛車牌的微型電動二輪車,不但在路口迴轉,甚至還壓車,危險行徑讓其他騎士看傻眼。畫面翻攝 threads timouo1107

台中大里區街頭驚見「小小壓車手」!民眾在網路上分享驚險畫面,一名身穿灰色上衣的騎士騎乘無掛牌車輛,不但在路口大動作迴轉,甚至大幅度傾斜「壓車」貼近地面,危險行徑讓一旁待轉區的民眾看傻了眼,警方查出,違規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的騎士,是附近11歲國小男童,已通知監護人、到府進行告誡。

壓車影片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紛紛留言指出這名騎士是當地「名人」,戲稱他是「大里的NPC」、「很常看到他」、「聽說才國小六年級」,針對這起危險駕駛行為,轄區霧峰警分局查出,事發地點在德芳南路與國光路二段路口時,進一步調查還查出,該名騎士竟是年僅11歲的國小男童。

警方循線找到這輛微型電動二輪車。民眾提供

警方表示,男童當時所騎乘的是「微型電動二輪車」,且車輛並未依規定掛牌。雖然警方當下未接獲民眾報案或檢舉,亦非員警當場攔查,但考量其行為具高度危險性,已主動聯繫莊姓男童及其監護人,並到府進行告誡與約制。

警方強調,男童目前年僅11歲,依據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未滿14歲之人不得駕駛微型電動二輪車,違者可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移置保管車輛,該車輛未依規定領用牌照,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霧峰分局呼籲,家長應多加留意家中孩童行為,微型電動二輪車並非一般單車,必須年滿14歲且依規定懸掛牌照始可上路,切勿心存僥倖,以免發生意外,悔不當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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