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關稅被判違法 黃國昌籲重談台美ART:台灣付出高代價換到什麼?
美國總統川普對等關稅日前遭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判決違法,但川普隨即宣布將依據貿易法第122條款對全球各國徵收15%進口關稅。對此,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25)日召開記者會,在會中針對此事做出分析,他表示,對等關稅違法後,台灣付出種種犧牲換來的待遇已不存在,而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中未規範美國不可加徵122條款的15%關稅,台灣最終什麼也沒換到。看完協議文本後,自然會知道台美關稅協議送到立法院根本無法處理,處理了會成為一個大笑話。
黃國昌說明,目前台灣簽的ART是,若商品原先的最惠國稅率(MFN)小於15%,川普根據IEEPA(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施加的全球性關稅加上MFN最高為15%;若商品原先的MFN稅率大於15%,便使用原先的MFN稅率,不會再疊加全球性關稅。在ART架構下,假設某產品MFN為5%,實際稅率即為5%,而原先稅率大於15%的商品,本來就不受影響。
黃國昌指出,川普根據IEEPA施加的全球性關稅被宣告違法,美國海關也宣布不會再收取IEEPA課加的關稅,因此台灣開放市場、承諾採購等種種犧牲所換來的條件本就不存在了。
黃國昌提到,在台美關稅協議的文本中,台灣真正拿到的是依照IEEPA所頒布的14257號行政命令,但14257號行政命令在聯邦最高法院的判決中已被宣告違法。如今台灣尚須面對川普根據1974年貿易法122條款所增加的15%稅率,因為台灣簽署的ART並未規範美國政府不可再根據122條款增加15%關稅,因此現在所有輸美商品為MFN(最惠國待遇)稅率再加上15%,台灣最終什麼都沒有換到。
黃國昌表示,川普根據122條款增加的全球性關稅,世界各國都需面對,有和美國簽定FTA(自由貿易協定)的國家會受到FTA保障,但台灣並未簽署。希望政府能提供大眾正確客觀的資訊、提供廠商正確的指引,並提供所有廠商必要的行政協助,而不是不斷的進行大內宣,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24日召開記者會時還在提MOU(合作備忘錄),232條款規定的是在1月簽的MOU,和現在的ART是兩件完全不同的事情。
黃國昌強調,針對和美方簽訂的ART,政府應該和美國協議調整,最起碼應爭取美國不應再課徵122條例的15%關稅,否則台灣付出高代價最後換到了什麼?此外,政府提供所有出口廠商正確的資訊、指引,及必要的協助,這是政府目前最急迫、應該要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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