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集團洗錢案開庭 人資長辜淑雯否認犯罪:願300萬交保、科技監控
「太子集團」涉在台洗錢107億元案持續延燒,台北地檢署今天(4日)偵結起訴62人,其中9名在押被告移審台北地院。天旭公司人資主管辜淑雯出庭時否認涉案,強調自己只是人資長,不清楚公司實際營運與客戶狀況,並當庭表示願以300萬元交保、接受科技監控。
檢指手機電腦重置涉滅證 求300萬交保
蒞庭檢察官林彥均指出,本案屬跨國犯罪集團案件。天旭國際董事長楊星發日前已在新加坡落網,但陳志的「大帳房」陳秀玲則從新加坡出境逃往柬埔寨,新加坡警方昨日已發布通緝。檢方指出,陳秀玲與辜淑雯關係密切,美國去年10月起訴太子集團後,陳秀玲曾在台召集高階主管開緊急應變會議,辜淑雯也被指在場,顯示她在集團中的角色並非一般職員。不過辜淑雯否認,表示當時是在隔壁會議室與律師討論,並未參與該場會議。
檢方另指出,在搜索天旭公司時查扣的辜淑雯手機與電腦,均已被還原至出廠設定,顯有滅證之虞。對此辜淑雯解釋,美國起訴太子集團後,她將公司配發的公務電腦透過陳姓律師交給公司IT工程人員處理,不清楚後續如何操作;至於公司配發的公務手機,因她更換新機,便先將資料轉移到個人手機後再將公務機交回公司,因此認為兩支手機內的資料內容並無差異。
辜淑雯表示,她已被羈押4個月,相關證據也已被查扣,檢方既然完成起訴,代表證據應已蒐集齊備。她強調家人與資產都在台灣,台灣也是她長期生活的地方,逃亡並非她的選擇,「如果真的想逃,美國起訴時就可以離開」。她表示當時選擇留下,是為了處理公司結束營運的善後工作,包括員工資遣、辦公室租金、水電與網路費用等,希望法院能准許她以300萬元交保,並願意接受科技監控。
移審否認犯罪 稱不清楚客戶與營運
針對案情部分,辜淑雯辯稱,她只知道天旭公司受委託開發遊戲軟體,至於設計內容與客戶身分並不清楚,也不知道公司涉及線上博弈。她表示,相關合約都是由李添交給天旭公司財務長陳麗珊蓋大章後,再交由她蓋小章;公司收取的款項主要用於發放員工薪資,她自身領取的也是勞務報酬,並未參與任何不法行為。
辜淑雯的辯護律師則主張,美國司法部的起訴書及新加坡司法機關發布的新聞稿僅屬行政文件,依法不能直接作為我國刑事犯罪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