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肆虐訂到無照防疫旅館!業者慘被趕出 苗栗縣府國賠近60萬
記者楊永盛/苗栗報導
2022年新冠肺炎肆虐全球時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加強邊境管制,各地防疫旅館需求攀升,苗栗縣政府遭人力仲介劉姓業者指控,明知張男未取得合格旅館業者資格,竟向他收取40間防疫旅館費用,但他被趕出飯店,完全無法經營防疫旅館,損失慘重,對縣政府提出國家賠償請求,法官判准、縣府預國賠約60萬訂金。縣府已提上訴,而張男也因詐欺取財判決有罪服刑中。
劉姓人力仲介業者指控,2022年新冠肺炎流行期間,他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實施的邊境政策,入境移工需先入住防疫旅宿,執行居家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措施。他同年3月下旬與經營苗栗市「園霖大飯店」張姓業者連繫訂房,3月底共付59萬4,000元定金給業者,承租該飯店全部40間防疫房間。
劉姓業者指控,不料他剛下訂金,隔天飯店實際所有權人就向縣府陳情,指跟張姓業者的租賃期限早於2021年6月30日到期,主張「園霖大飯店」自7月1日起已因未能合法取得建物使用權源,自然不能列為防疫旅宿指定的合法旅館業者。縣府也立即要求劉姓業者立即遷出已入住的移工,讓劉措手不及。
劉姓業者不滿,要求張姓業者退回承租40間防疫房間的費用,卻遭到張男的拒絕,劉於是提告詐欺,法官審理後,判決張男1年4個月徒刑。而該飯店迄今封鎖歇業中,一片荒煙漫草。劉姓業者拿不回59萬4000元,對縣政府提起國家賠償訴訟。
縣府主張,飯店所有權人將「園霖大飯店」經營權出租張姓業者,縱使租約屆期,僅會造成「園霖大飯店」的經營者變更,不影響「園霖大飯店」繼續使用該建物,仍為合法旅館業者資格。縣府當時考慮邊境政策施行急迫性,「誤信」張姓業者承諾補送續租文件的陳述為真實,才未等到張提出續租文件,即先行核定「園霖大飯店」設置40間防疫旅宿,否認行使公權力有疏失,或怠於執行職務。
法官認定,縣府文化觀光局、衛生局、消防局等單位,至「園霖大飯店」會勘後,本應注意飯店建物與出租人的租賃契約早過期,而旅館業的土地、建物同意使用證明文件,是辦理旅館業登記的必備文件。
法官認定,縣府會勘後到核定防疫旅館,歷時7個月張姓業者仍無法提出續約文件,就可確認「園霖大飯店」因法律上原因無法營業,未依法辦理暫停營業備查,逾期也未繳回旅館登記證、專用標識,已構成逕予公告註銷事由,認定縣府核定「園霖大飯店」為防疫旅宿,其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行為確有過失,需負起國家賠償責任,判決准許賠償業者59萬4000元。而縣府已提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