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擅闖花蓮岸際拍照 海巡舉發函送開罰5萬起跳
「巴威」颱風雖然逐漸遠離,但花蓮海岸線尚未解除警戒區公告,海巡署東部分署今天傍晚接獲民眾通報,有兩名男子擅闖崇德海邊,岸巡人員會同警方到場,兩名男子表示不知道是警戒區,只是想拍照,因已違反災防法,岸巡人員開單舉發,可開罰5到25萬元。
海巡署東部分署第九巡防區指揮部今天傍晚5時51分獲報,花蓮縣崇德海邊、高巢農場岸際,有兩名男子進入公告警戒區。
第一二岸巡隊派出4車10人,並會同新城警分局崇德派出所員警前往了解,發現一名來自花蓮的65歲林姓男子,及住台北的52歲王姓男子在場,都沒有持有通行證件。兩人表示互不認識,只是想拍幾張照片,不知道已經違反規定。
東部分署表示,花蓮縣海岸、海港、港埠、內山、山地、河川、區域排水及土石流危險溪流等區域,都是縣府公告畫定的警戒區域,颱風期間,除持有通行證件外不得擅自進入,兩人行為已明顯違反「災害防救法」規定,依法舉發,函送縣府裁罰,可罰5萬到25萬元,是「巴威」期間花蓮首件有民眾闖入警戒區遭罰。
海巡署東部分署第一二岸巡隊指出,警戒區域尚未解除,且颱風期間海象瞬息萬變,請民眾切勿進入公告管制區範圍,保障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