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輝電子-KY 公告騰輝電子-KY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境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騰輝電子一KY,代碼:66721)發行公司行使債券贖回權暨訂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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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72)騰輝電子-KY-公告騰輝電子-KY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境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騰輝電子一KY,代碼:66721)發行公司行使債券贖回權暨訂於115年09月02日終止櫃檯買賣等相關事宜。
內容:依騰輝電子一KY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辦理。
發行公司於115年08月03日至115年09月01日行使債券贖回權,贖回權價格為債券面額之100.0000%
一、依據本公司中華民國境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以下簡稱:本轉換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 18 條第一項規定: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三個月後翌日起(民國115年4月23日)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止(民國119年12月13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連續三十個營業日(115年5月29日~115年7月13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93.40元)達百分之三十(含)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三十個營業日內,以掛號寄發一份三十日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發信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且前述期間不得為第九條之停止轉換期間)予債券持有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115年7月27 日)債券持有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公司債之債券持有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贖回價格訂為本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並函請櫃檯買賣中心公告。本公司執行收回請求,應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七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贖回其流通在外之本轉換公司債。
二、茲訂定本轉換債收回相關事宜如下:通知及受理轉換公司債收回期間:115年8月3日至115年9月1日(透過證券商申請收回者,配合集保公司作業115年8月31日為最後申請日),逾期恕不受理。
三、轉換公司債收回基準日:115年9月1日
四、轉換公司債終止櫃檯買賣日期:115年9月2日
五、掛號寄發債券收回通知書日期:115年8月3日
六、若債券持有人於「債券收回通知書」所載債券收回基準日前,未至原交易券商辦理債券贖回手續者,本公司將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流通在外之本轉換債。
七、每張債券收回價格: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八、收回價款發放日:115 年 9 月10日(扣除處理費)以匯款或掛號方式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
九、贖回權相關稅賦:因本次贖回權以債券面額收回,票面利率為0%,無債息相關稅賦之問題。
十、本公司執行收回請求,債券持有人請求轉換之最後期限為本轉換公司債終止櫃檯買賣日後第二個營業日(應於 115 年 9 月 3日前向往來券商提出申請),未於前述期限前以書面向往來券商請求轉換者,本公司將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
十一、本轉換債收回手續:因本轉換債為無實體發行,債券持有人請攜帶:1.證券存摺。 2.填具『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贖回/賣回申請書』127表單(註明贖回),並加蓋集保帳戶印鑑。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至原交易證券商辦理債券收回手續即可;交易證券商於收件後會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提出申請,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於接受申請後送交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收回之效力,且不得申請撤銷。
十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106
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67號地下一樓 電話:(02)2586‐5859
警語:請投資人注意,具有請求轉換資格者,如未於115年9月3日前以書面請求轉換,本公司將按面額計算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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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MoneyDJ理財網